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247|回复: 248

有请房东!!!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花树的微笑 于 2012-7-23 21:41 编辑

大家好!
我们是南桥两家店铺店主,现遭遇到房东在我们本意续租且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暗自转租银行。面对我们56万的巨大经济损失,房东拒绝进行任何补偿,我们忍无可忍,在此发贴,恳请大家声援。
我们两家店在此经营已经分别有9年和2年。
多年的苦心经营,使得我们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客户群,生意通达,口碑良好。
我们的店属于承租性质,租房合同按房东要求一年一签。
虽说这些年里房租不断上涨,但我们始终默默接受,毫无怨言,按时交纳,从无拖欠。
今年,房东在我们本意续租且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利益驱使,将该房屋转租给隔壁银行。
并且房东由于利欲熏心,在去年6月和我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蓄意隐瞒以上重要事实。(此合同是否还能生效,也有待法律裁决。)
在今年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在之前从未和我们进行任何协商的前提下,房东即通知我们收房,我们十分震惊。
她的行为将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中显性损失包括装修费、经营权转让费等合计近6万元。
而一旦搬离此处,多年积累的客户将全部失去,这种隐性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当晚,(5月30日)我们恳请房东面谈此事,诚心期望再签几年,实在不行哪怕一年也行,让我们可以从容寻找店面,通知客户,以将损失降低。而房东态度坚决要求我们在7月底搬离。

于此,万般无奈,我们要求房东责令下家或房东支付给我们相应的补偿费用。(经营权转让费,店内装修费,客户损失费用等)
(我们店转让过来的经营权转让费加装修费用就要有6万左右,隔壁的饭店今年年初仅仅转让费就要8万。)


我们希望房东责令下家或房东仅仅支付我们6万就可,以保证我们最起码的利益。但房东不但不去和下家协调商议此事,并以房子是自己的为理由,断然拒绝支付给我们任何费用,一分都没有,我们真是愤慨了!
提前一个月才通知我们搬家,并且是在销售旺季让我们搬迁,使得我们多年的苦心经营都付之东流,使得我们旺季销售成为淡季,这锥心之痛,难以形容,损失巨大,无法估计。而现在竟然连我们已经支付的经营权转让费,装修费都不肯赔付,几年的辛劳,岂不都血本无归!

让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否同时也要考虑到我们所遭受损失呢?!
530日我们当面提出补偿要求,房东断然拒绝。
64日电话里我们向房东提出补偿要求,房东拒绝。
69日我们通过信件向房东提出补偿要求,房东置若罔闻。
617日我们再次当面向房东提出补偿要求,房东无理拒绝。
6 18日与此事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向房东提出协商建议,房东拒绝。
……
我们多次且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和房东进行协商,均毫无结果。
房东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如此做法,实在给公务员队伍抹黑。她的行径也激起了周围店主的极大愤慨,他们纷纷向我们表示支持。
她的行为完全不尊重我们所拥有的法律所赋予我们的优先续租权和知情权。
并且在诸多行为上都与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有关条款相悖离。
面对如此无视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我们必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和捍卫我们的权益。直到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为止!!!
恳请大家声援!
谢谢!
或许我们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所以衷心地邀请房东出面到网上说明事实。在几万人雪亮的眼睛注视下,将您的所思所想都坦然的与我们分享。
请您出来!
此事已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有关事态的进展情况,我将会如实,详尽,及时地在网上发布。
谢谢!

有请房东续1房东来了    617

6月17日15:30
10分钟以前,房东夫妻二人来到了我的店里。
问我什么时候能搬走。

我问:那我所面临的损失呢?
房东说:我只能说很抱歉。
……
我问:那下家是谁?
房东说:我认为没有必要告诉你。
我说:我有权利知道。这是我的知情权。
房东说:这是我的房子,我有权收回。
我说:是,这是你的房子,你是有权收回。但我们有优先续租权,我们有权利知道你要租给谁!
房东说:我认为没有必要告诉你。如果你不搬,那我们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我说:那好,我不怕。你走吧!你不是去年在合同里就已经布好局了么?
房东说:但那是你签的!
我说:是,是我签的。我们都是那么信任你。
房东说:那我不管,那是你自己自愿签的。
房东的老公在一旁气势汹汹对我说:我们房子租的多了,后一句似乎是在说“你这样的人我们有得是办法”。

以上为对话实录。

有请房东续2  战幕拉开前的祝福   620

这两天一直忙于找律师等事情,所以也没有上网发贴。
房东的态度始终是。坚决一分不赔付。
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出面请她来进行调节。
房东回答:我是不会去的。
拽!
今天,我们又收到了她的挂号信。
她已经在一步步的开始走法律程序了。
对于她来说,似乎感到所有的一切都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似乎我的所有的一切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所以,她似乎是根本不屑与我来谈的。


可那又怎样,即便如此,我也决不会放弃!


谢谢这段时间里大家对此事的关注。
感谢你们所给予我的建议。
衷心祝福大家开心快乐的生活在每一天里!
我愿衷心的送给你们微笑!
谢谢!



有请房东续3   声明    624

明:

近日,就我们与房东纠纷事宜,多次约谈律师,律师详尽了解了我们的情况并仔细研究了我们的历年合同后,认为:
房东的以下行为有违背《合同法》,《中国民法通则》嫌疑。
1,  在我们合同期内,与第三方进行实质性接触、商定租赁事宜,并始终刻意隐瞒以上事实。有悖于《合同法》优先承租权条款。我们可以有权利主张房东与第三方协议无效。
2,  在2011年6月签定合同时,蓄意对重大事实进行隐瞒,有悖于《合同法》中定立合同过程条款。我们可以主张我们2011-2012年与房东所签定合同无效。
3,  在房租到期前一月通知承租方,有悖于合同法所指的合理期限范围内。
4,  在对商业用房收回时,执意不予以任何补偿行为,有悖于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对于租赁商业用房屋,出租人收回房屋时需对承租人所进行的营业用装修等设施及其他在协商基础上予以补偿原则。
……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权益。

特此声明。

衷心感谢大家的支持!
谢谢!

628日(周四)晚7时许,房东携带她老公光临我店。
曰:
630日你要搬走。
我是不会给你任何赔偿的。
我答,
已在清货,尚未清完。
况,没那么快能找到合适的店面。
房东答:那是你的事。
我问:不是7月底么?
房东说:那是说在你配合的前提下,现在既然你不配合,那就只能630日!
哦,原来在房东眼里,
66日亲笔所写的挂话信也可当作     (此处省略两字)一样。
房东老公说:
告诉你,不要把事情搞大!房子是我的!房子是我的!!
629日早830
房东哥哥知晓了此事。
房东哥哥是我们奉贤区某局一位德高望重的领导。
他表示以往对此事不甚了解,对我们的心情表示理解。
并表示一切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办事情,房东应告诉我们第三方的名称及租赁条件,让我们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并且在搬离时间上也需要根据情况协商解决。
感谢关注
721
大家好!
最近不断有朋友向我询问事态的进展情况。
我梳理了一下,以告大家。
通过网络的平台,通过政府信访的渠道,此事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也为我赢得了一些可以和房东相对平等对话的机会。
前几天,有关部门对我们进行调解,当时,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吵做一团。
期间,房东说我把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后,现在有领导来找她谈话,询问此事。她的朋友上网看了我的帖子,告诉了她,她看后感到不快。(其实,为了保护她的隐私我从不提她的名字、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她说她的工作和生活因为这件事情而受到了影响。
我当时看了看她,感到她真的比过去好象憔悴了一些。
唉……
回到家,我的心里一点儿也不开心。
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感到解气才对,可我并没有感到出气。
我确实是无法看到一个人难过的样子。
晚上睡觉的时候,眼前总是浮现出她生气和难过的样子,我不仅想起两年来大家一直融洽相处的情景。那些情景真的让我很怀念……
我想再打下去,恐怕会给双方都带来伤害。
所以,我打算收手不打了。她打不打都由她吧。
我从不打无准备之战,为打好这一仗,我做了详尽的分析,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曾经打算到她的单位或者亲属单位来找领导讲道理的,如再讲不通,我就会直接去找区级领导来评理。
看她这样,这些我就不做了。
我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对我好,我会感动的流泪,侵犯我,我则会毫不留情的反击。
但我决不会去欺负别人。
房东姐姐,唉,你不要再难过了。我决定不再反击你了。
你看你从始至终都处在上风,我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到最后也是你的真情流露让我放弃战斗。
你该高兴才对。
不过,有些话我还是要和你说说。
为什么我们两年多一直相处融洽,而所有的矛盾都发生在这一个月中?
请问你,难道我的所有损失和你突然收房真得就一点关系都没有?
换做你处于我的位置,请问你,面对56万的损失,你是否就可以心平气顺的接受呢?
71215日写的帖子我当时生气,看后就抨击了你,今天我又仔细看了看。
我愿意如你所说,也从你的角度来为你考虑,我也打算为我自己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部分损失。
所以,我衷心的期望与你坦诚的沟通,协商解决此事。
现在,因为我的反击,你感觉到了痛,感觉到生活受到了影响。可你是否想过,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所受到的影响与伤害呢?说过的就不提了,这两个月我的生意几乎都没有做,你生气受影响还有工资拿,我不做生意可就不能吃饭啊!
你说,你只相信法律,不相信网络。
我想,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否都完全的体现在了法律之中了呢?
当然不是,对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法律都是不可缺少的。
可让一个家庭,团体,社会和国家真正民风淳朴,安居乐业的本源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支持与互助。
你出于书香门第,礼仪之家,这些道理你比我更明了。
不过有些事于情于理确实难以说通啊。
不然各政府部门就不会来帮助我来协商此事了啊!
通过网络,此事对你产生了影响,可若我不这样做,恐怕我连和你说话的机会都不会有。
2年多以来,我叫你姐姐是发自我的真心,并不是因为你是我的房东我就来恭维敷衍你。
一个月以来,面对你的冷漠,我与你斗争,要一决高下,也一样是发自我真的愤怒。
如今,我决定罢手,同样也是出于我的真心。
人生苦短,世界美妙而广阔。
我期望我们可以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那些更有意义,更美好的事情之中。
事情由你而起,如何结束也由你,我将决定权交由你,由你来决定如何结束。
都随便你吧,我等待你的答复。
结果出来后,我会通知大家并也会把事情的最终结果回复给相应的各级领导的。
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心,谢谢大家对我的鼓励和支持,这一个多月让我改变很多,当一个人得到支持和鼓励的时候,她就不再是弱小的。
衷心感谢我周围的朋友,奉贤部落上的朋友们。
感谢汤律师,钱律师,叶律师等各位律师。
衷心感谢奉贤区关心此事的诸位领导。
衷心感谢各位帮助过我的朋友。
衷心感谢大家。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2-6-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江水 于 2012-6-10 00:04 编辑

如果你和农行同等价格承租,应该有优先承租权利吧。。。可以试关去法院起诉喽,讨个说法。。。要么就死赖着不走喽。。。。
发表于 2012-6-9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微博 暴身份
发表于 2012-6-1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5 6万么 花个一半 请我 我天天睡在房东家门前,有谁入伙的 一起去
by skyyw
发表于 2012-6-10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死す过yi次 于 2012-6-10 00:13 编辑

我不知道商铺的“转让费”到地是什么意思,还有这个是哪来的?虽然现在租商铺都莫名其妙有个转让费,但真的不知道是哪来的,是给上家租户的?还是给房东的?最后,房东叫你搬离,合同到期了没?没到期么,如果要强行搬离,就赔偿损失,不行就起诉,如果合同到期了么,你懂的呀~,不要再呱噪了...


“转让费”是行业规则??有法律保护么??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树的微笑 于 2012-6-25 00:55 编辑
一江水 发表于 2012-6-9 23:59
如果你和农行同等价格承租,应该有优先承租权利吧。。。可以试关去法院起诉喽,讨个说法。。。要么就死赖着 ...


呵呵,谢谢你的建议。谢谢你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玛·沃德 发表于 2012-6-9 23:59
发微博 暴身份

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波仙子 发表于 2012-6-10 00:07
5 6万么 花个一半 请我 我天天睡在房东家门前,有谁入伙的 一起去
by skyyw

谢谢关注!
实在不行,就请你!
没有可支付的就送你衣服。你看行不!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花树的微笑 于 2012-6-25 00:59 编辑
死す过yi次 发表于 2012-6-10 00:11
我不知道商铺的“转让费”到地是什么意思,还有这个是哪来的?虽然现在租商铺都莫名其妙有个转让费,但真的 ...


以前没做这个店前,我也不知道还有转让费这回事。其实严格说这是一种经营权的转让。像我们这里在6-8万,差一些的路段在3-4万,而人民路已经到十几万了。
谢谢你的关注。
我每天很忙,若不是这件事情,我是没有时间来这里的。
我也不知道这个方法是否能够有效,不过我相信人心自有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6-1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
发表于 2012-6-10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办的事情,有什么好担心的。
1.走白道,赖着不走,让法院慢慢来解决,一般这种案件从起诉,受理到二审结案,再到执行,基本要两年左右处理才能处理完,在这纠纷期间,你完全可以拒付房租,正常营业,看谁耗得过谁?只要房东是本地人,谁怕谁。
2.来黑道,这年头,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只要你愿意花上200元一天在管吃管喝,天天可以给你找上一帮人,这年头,只要不杀人放火,就是天皇老子也管不了你,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大家都懂的。
如果你想请律师,俺给你介绍一个,保证你在合法、合理前提下,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发表于 2012-6-10 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打官司~
发表于 2012-6-10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比较难弄,你赢得概率不高的!
发表于 2012-6-10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店人的碰到这种事情真是最倒霉的了。万分同情楼主。转让费这个东西本身就是很有风险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现在做点生意真是难啊
发表于 2012-6-10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费虽说是行业规则,但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的,楼主的店名叫啥名字来着,也许曾经逛过
发表于 2012-6-10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运动讲习所 发表于 2012-6-10 01:10
这么好办的事情,有什么好担心的。
1.走白道,赖着不走,让法院慢慢来解决,一般这种案件从起诉,受理到二 ...

要你这么说,房租也可以赖了?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合法合理。
发表于 2012-6-1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有意思
发表于 2012-6-10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到期了,房东把房子收回,是不是房东也要出转让费?
1,房子是房东的,里面的东西你说是上家留下所以有转让费,我是房东我就会说我租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样的,那合同到期还给我的也要是什么样的,里面的装修或者其他请你全部拿走。
2,若是合同写明房子里面有什么,但没有写明这些是通过转让费而设置的,那好那就默认这些东西是房东的,你都带不走。
我是这样认为的,反正你是被吃定了
发表于 2012-6-10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费其实已经转让给消费者了,要么你自己买房做生意,要不迟早有这一天。
发表于 2012-6-1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波仙子 发表于 2012-6-10 00:07
5 6万么 花个一半 请我 我天天睡在房东家门前,有谁入伙的 一起去
by skyyw

带我一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奉贤部落-奉贤人自己的网络家园

GMT+8, 2024-6-3 22:04 , Processed in 0.118903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