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部落论坛创建于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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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自己说话,请喷子滚开!!!

 
发表于 2015-7-1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亲,昨天我发了一篇《城管车撞人20天没处理,赔偿还讨价还价,这是啥???》的文章,一夜之间,我成了一个小焦点,感觉很荣幸。这个社会可能“奴性”的人太多,或者说“拖”、“水军”太多,我声明一下:我雇不起“喷子”也雇不起“拖”和“水军”,所以只能靠自己来争辩是非曲直。    我是个很简单,不是不讲理的人。现在我却遇到了“拖”和“水军”,以及所谓的“喷子们”,我有理也讲不清楚。我只想几个问题:1、为什么大清朝出现了四大冤案?2、为什么老百姓办事这么难?3、为什么整天有那么多疯子一样的喷子总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喷。4、当这件事情遇到你和你们的亲人身上时,请问你们怎么处理?
    你们说我是想讹诈,我感到很惊讶,因为我自小就受良好的教育,我懂得什么叫“讹诈”。现在我想问那些所谓的喷子:你们早上刷牙了吗?怎么满嘴臭味,把一个好好的网络世界搞得乌烟瘴气;难道你们的父母就没有教你们怎么来讲人话吗?毛主席他老人家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请你们在说话之前,先做好调查好吗?
    现在我告诉你们如下几点:第一、我 不需要“拖”和“水军”。因为事实胜于‘熊’辩。我想各位应该能懂人话,所以对于文字我不需要再做解释。第二、真相永远改变不了谬论。所以我不想在网络空间跟无聊透顶的所谓“喷子”也好、“水军”也好、“拖”也好来参与辩论这件事,把网络世界搞成硝烟弥漫。第三、医药费不是200元,所以误传的不对,我只想问问“熊孩子”们:现在200元能去医院看病吗?第四、我只相信党和政府以及中国的法律,我想现在的社会不会在出现“四大冤案”。
  •         以上四点我想“熊孩子”们应该懂的,因为我相信你们也是受过教育的,估计你们的老师还在世,我想你们也不会做出“欺师灭祖”的事情。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5-7-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否 发表于 2015-7-17 10:22
我想说 楼主 你真的没违章吗 非机动车能带人吗

有理,所谓电瓶车,时速不超20KM/小时,车重40KG以下,如对方要求验车,你要担责任,还带人。。。

点评

同意LZ: 5.0
同意LZ: 5
帮层主补充一下:电瓶车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KM/小时,但在道路上行驶的限速应为15KM/小时。  发表于 2015-7-17 15:20
发表于 2015-7-1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否 发表于 2015-7-17 10:22
我想说 楼主 你真的没违章吗 非机动车能带人吗

一面之词都是盲目的,放大对方的问题,忽略自己的问题
发表于 2015-7-1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 楼主 你真的没违章吗 非机动车能带人吗

点评

电瓶车不能带成年人,但是可以带孩子的。就是不知道现在楼主的孩子多大,是不是在可带的范围内  发表于 2015-7-17 13:09
发表于 2015-7-1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发表于 2015-7-1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你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竟然就变成托,水军了,真是醉了。。
发表于 2015-7-1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同情楼主 如果 被撞的是外地人 然后来一堆老乡 三大姑八大姨的 给他们搞搞估计处理起来麻溜的很 还能弄个高价
发表于 2015-7-1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leohen 发表于 2015-7-17 10:26
一面之词都是盲目的,放大对方的问题,忽略自己的问题

这种评价太犀利太有针对性 但不得不否认 苦主一般都喜欢夸大事实真相并且认为自己永远是弱势方
发表于 2015-7-1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胜于雄辩,把医药费单子贴出来,还有楼主要求的赔偿总额说出来听听(包括误工费,医药费==)!让水军们看看,楼主并没有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你说是不?
楼主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不会把网络世界搞得乌烟瘴气!
发表于 2015-7-1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深表同情 让lz认为有那么多“水军”。那让事实说话 lz可否拿出医药费单子 误工费医药费呢。也让大家评评理 lz是不是在理,要赔偿多少才能符合lz的心理价位。我相信从小受过良好教育的lz,父母教育过的lz 肯定是不会去讹钱的!
发表于 2015-7-1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来那么多水军,你好歹贴点有实际意义的证据吧,凭你一面之词谁能保证个你说的句句属实噶。来网上说这种事么无非求个安慰而已,
发表于 2015-7-1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个电瓶车开的飞快,我打灯靠边提车追尾我的车~ 两个老太婆~警察来了,我直接跟警察这样说~ 非机动车载人、非机动车行驶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超速行驶~警察直接无语说你们协商 哈哈哈 不过我最后还是认了全责赔了500块钱,警察事故单上写好人无事此事结案。 车损,500块保险公司全赔。我只是想说 一个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还开那么快,撞死了赔钱你自己花的到吗。
发表于 2015-7-1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部门应该有鉴定科的吧,将您要求的合理赔偿出一份情况说明或者申请书,并提供证据,递交到相关部门审批,等结果下来后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若是肇事者不按其赔偿方案执行,可以去交通行政科去投诉。但估计最后还是得协商私了吧!碰到这种事情也没太好的办法,关键是把心态要放好,斗气是木有意思的!
发表于 2015-7-1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 还是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建议lz上诉吧 让法院来决定。在这里发帖博取同情 然并卵。要学会用法律来武装自己。
发表于 2015-7-17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出来楼主受过良好的教育,拿起法律的武器都不会,你法政课体育老师教的吧
发表于 2015-7-1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200块都不能去医院看病了 那我都不敢生病了 难道说动不动就要500 600么 lz这是不把200当钱看么?大家都让lz走司法程序 想必也是为了lz好。
发表于 2015-7-1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killmi001 发表于 2015-7-17 12:22
没看出来楼主受过良好的教育,拿起法律的武器都不会,你法政课体育老师教的吧

体育老师躺枪了 体育老师肯定知道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
发表于 2015-7-17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过激了,既然选择发帖在网上就得做好自己先被喷的准备。
希望楼主能有个好的结局。
发表于 2015-7-1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体育老师是无辜的,为啥学得不好的就是体育老师教的
发表于 2015-7-1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有点上纲上线了,如果人没事就不要计较这么多了,医药费什么的有单据的都保留的话应该是对方全出的,其它的能赔点是最好了。别当时摔的没啥大问题,后续气坏身体就不划算了
发表于 2015-7-17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交通事故你所有的费用你能开的尽管开出来,大家都有保险又不用自己出钱,你觉得对方是城管,在网上已经是被妖魔化了,发这么多帖子无非就是想额外多讹点钱而已,对方不是额外给你四千了,你还想要多少?你要知道告法院你这个额外的四千法院是不会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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