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我为自己说话,请喷子滚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上升到什么四大冤案,提点不同意见就是欺师灭祖了。
LZ我只想知道你这个什么设计室是设计什么的?我怕以后有什么来往碰到你,你有点什么不满意又要说我欺师灭祖,我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否 发表于 2015-7-17 10:22
我想说 楼主 你真的没违章吗 非机动车能带人吗

有理,所谓电瓶车,时速不超20KM/小时,车重40KG以下,如对方要求验车,你要担责任,还带人。。。

点评

同意LZ: 5.0
同意LZ: 5
帮层主补充一下:电瓶车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KM/小时,但在道路上行驶的限速应为15KM/小时。  发表于 2015-7-17 15:20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494983941 发表于 2015-7-17 10:52
哎 同情楼主 如果 被撞的是外地人 然后来一堆老乡 三大姑八大姨的 给他们搞搞估计处理起来麻溜的很 还能 ...

其实这才是最佳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没看,只看了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说话不站角度考虑也是很常见的,楼主别太放在心上,社会就是人太杂。
从我对你陈述里理解是,第一,城管的确是有责任在先,没有检查后方是否有车辆出现,是不是在安全的情况下推开车门,他们都没有前提意识。如果他们做到了,我想悲剧也应该不会发生。
第二,如果说他们真的是违规停车了,那应该是他们的责任了。
第三,你开电瓶车带人,是有危险的,按理说应该不可以,我想这你应该也要负责任,而且现在很多电瓶车开车都没有红绿灯的,唯我独尊,想想都醉了!你被喷也是因为广大群众对电瓶车违规开车人的素质真是深恶痛疾,所以我能理解。
第四,城管态度太恶劣,我对国内的很多什么领导都是不报希望的,要是我,我也一样会跟他们抗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很热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药费,150+80多,如果还有多了的,希望你贴发票出来,让大伙儿见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承包学校暑期装修工程,开个电瓶车上下班,真的很低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geduo1987 发表于 2015-7-17 19:33
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承包学校暑期装修工程,开个电瓶车上下班,真的很低调。。。

这个好像和这一事件没有关系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geduo1987 发表于 2015-7-17 19:33
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承包学校暑期装修工程,开个电瓶车上下班,真的很低调。。。

装修学校?看来路道蛮粗的,电瓶车既低调又环保又方便,其实也蛮好的,希望楼主也别起诉了,起诉根本拿不到4000,当然了我也不知道人家说的4000是不是真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6 于 2015-7-17 23:25 编辑
夏夏夏夏天。 发表于 2015-7-17 16:10
有些人说话不站角度考虑也是很常见的,楼主别太放在心上,社会就是人太杂。
从我对你陈述里理解是,第一, ...
你把所有帖子看完了再出来陈述,我认为你对他陈述理解其实也是片面的。最后不是我帮城管说话,你说的第四点,你凭什么说城管态度恶劣了?难道你是当事人?还是因为城管在网上的名声就是恶劣的所以这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态度也是恶劣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珊瑚戒指 发表于 2015-7-17 12:58
体育老师是无辜的,为啥学得不好的就是体育老师教的

体育不好也可以是语文老师教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否 发表于 2015-7-17 10:22
我想说 楼主 你真的没违章吗 非机动车能带人吗

12岁以下可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leohen 发表于 2015-7-17 10:26
一面之词都是盲目的,放大对方的问题,忽略自己的问题

能被放大的事实,还叫事实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geduo1987 发表于 2015-7-17 19:30
医药费,150+80多,如果还有多了的,希望你贴发票出来,让大伙儿见证。

你不知道我看了多少医药费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geduo1987 发表于 2015-7-17 19:33
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承包学校暑期装修工程,开个电瓶车上下班,真的很低调。。。

企业法人就不可以开电瓶车吗?那条法律规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8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geduo1987 发表于 2015-7-17 19:30
医药费,150+80多,如果还有多了的,希望你贴发票出来,让大伙儿见证。

你是应该不知道我看了多少医药费,因为你本身就是个对事件不付责任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8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瑞克设计工作室 发表于 2015-7-18 12:59
你是应该不知道我看了多少医药费,因为你本身就是个对事件不付责任的人

贴出来看看,给大家释疑。用事实来证明,藏着掖着容易被误解不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瑞克设计工作室 发表于 2015-7-18 12:59
你是应该不知道我看了多少医药费,因为你本身就是个对事件不付责任的人

贴出来看看啊 为什么不贴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的只在为自己在说话,在你眼里根本就没有道理。你说你相信法律,那么为什么还发这么多帖子?直接起诉好了。
你说你看了很多费用,住了很多天,那么直接晒出来呀,为什么不敢晒?
你一边拿了对方本可以完全不用那给你的4000块钱,一边又在网上散播诋毁对方的言论,你这不是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