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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曝光] 【曝光】黑心开发商,千万不要在中心公馆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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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igaoxie 于 2012-11-24 11:41 编辑

今天我要讲的是,是一个关于买楼者和售楼者之间的故事,一个无辜消费者和卑劣经销商的故事。而中国社会的现状决定了,我们注定是社会底层最小的蚂蚁,要想对抗相对高屋建瓴的开发商,前路漫漫,荆棘满布。但我想让中心公馆的开发商,广东人吴绍锋以及经理陆宇翔知道,我们奉贤人不是好惹的,欠我们的,必须还回来,你们那些被偷走的良心,必须在这个纯净的土地上得到血洗的教训。

即使最后法律上的结局是冰冷的,但我想,我们有义务让奉贤人民了解这件事的真相。毕竟中心公馆的房子赫然建在南桥老城区最显眼的位置,但如此祥云之地,居然被一个连起码道德底线都没有的人和公司占有。谁之不幸?

我想了很多种铺成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故事,最后决定,用我们四户联名所写的申诉状作为故事的中心线,这份类似血书的抗议书,代表了我们受害者内心深处第N次呐喊,第N次沉吟,第N次反抗,而换来的结局依然是被欺骗,被拖延,被放弃。开发商躲在背后高枕无忧,只放一条叫做律师的狗出来撕咬,并放言“你们去找个好点的律师吧,希望你们能赢。”挑衅的话语,背后暗藏的是开发商怎样的狗脸,买楼时是孙子,卖完了是老子,只要能钻法律的空当,谁还管你老百姓死活?一副高高挂起的模样,反正中心公馆只剩寥寥几个楼层卖,开发商必想卖完走人,把烂摊子留给物业,此等态度,诚心何在,良心何存?

接着,大伙先看看我们的“血书”,基本了解下事情的发展。
“上海理想未来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领导:
你好。
我们是位于奉贤区江海路388弄理想未来广场8号5层620室-623室的业主,虽然我们已经拿到钥匙(今年10月份),但对于所提房屋存在严重不满,主要问题就是关于阳台和门窗的(详细可以看文后的附图):
一、现在我们的房子阳台是封闭式的,而销售带我们看的样板房却是开放式的;且现房用又宽又厚的石墙取代了原本样板房的开放式栏杆,采光度骤降。尽管在合同里没有明确标明阳台的格局以及现房需遵照样板房建造,但贵司销售当初带我们参观3楼样板房时,明确指出现房格局会和样板房基本一致,只会存在面积上的微调(而事实也是我们在提房时补足了因面积增加多出的款项)。很明显,在这件事上,贵司存在严重诱导顾客的欺骗行为。
二、相似的情况还发生在一楼的移门和二楼的窗户部分,原本贵司销售带我们参观的3楼样板房,均是三门三窗格局,而我们所拿现房却是两门两窗格局,屋内的透光度和通风感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现实所获和当初承诺再次截然相反。
三、贵司规划里当初若就有阳台部分的设计,就该开盘同时告知将要购买的业主。而不该像现在这样,利用指东打西的计谋,找一个“模型上就有这个石墙”作为借口,让普通老百姓买这个单。那请问,既然有模型,何必要看房?世人皆知,看房就是为了确定未来买方的型号,尤其是这种精装房,从买房、装修到提房,开发商根本不允许买家踏入自家房一步,因此,买房时的介绍就必须真实可靠。要知道,我们可是觉得贵司样板房不错,才定下的购买计划。如果现房不会照样板房建造,售楼小姐为何还要口口声声说现房基本参照样板房,大格局(显然包含阳台)不会变?后来销售给我们的另一种解释是,当时开发商培训她们卖楼,也没有专门指出6层和其他楼层的不同之处,她们当然不会在售楼过程特意给买家指出这一点)另外据开发商那边的说法,他们提交有关部门的规划正如模型所示,但完全遵照模型,我们这层的房子明显是三门三窗的,但现实中,为何改变了这种设计。如果真的改变了结构,按合同,是必须告知购买者的,开发商又说了吗?
四、何况,现在我们几户的阳台石墙建造极不合理,除了致命的阻挡视线、遮挡阳光的缺陷,且都是相辅相连的,如此宽的台面,人可以在上面随意走动,万一以后发生偷盗,不仅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破坏的和谐邻里关系谁来弥补?

整个大楼,遭此横祸的似乎只有6楼靠西的我们这几户,这让我们深受打击。更让我们不满的是,贵司的相关领导层,在面对我们单独质问时,都采取了太极推手、规避责任的做法,使原本信任贵司的我们内心大受打击。现在我们四户联手,强烈向贵司申讨一个说法。”

这份血书,提交于2012年10月31日。等了数日,等来的答复是开发商愿意赔钱,但数额待定,后来,开发商又改变说辞,强烈坚持不换房、不退房、不赔偿的三不政策。一拖,半个月过去了。

相似的情况还发生在一个月前,当时我作为620的业主,于10月17日单独给开发商写了一份类似的申诉,要求换房处理,并主动愿意补其他高楼层的差价。可处理的过程和后一次如出一辙,对方一开始是答应,后来又变更了自己的决定(开发商那边说是销售经理没和上层反应,但我想,即使反应了,你们又会同意?)一拖,我这回大概有1个月。

期间,我叫设计师画了新办公室的设计图稿并罗列出搭配图稿的采购配件清单,还请家具公司同步制定了订制方案,因为原本想把新项目的销售部放在这里,为此还特意花了13000元请不同专业的人设计了这些。新公司的三名员工同时到位,就等装修完后搬进办公。可结果呢?开发商有没有想过这些无形损失。

实在没辙,我只能花费心思,想方设法联手隔壁的邻居。但开发商面对此等投诉,或早已麻木。拖,拖,拖,是开发商面对我们四户联手后唯一且固定的套路,目的是什么?不言而喻。如果大家不信,可以去问下买过中心公馆房子的朋友。现在交房的问题远不止我们这些,我们的只是相对较大且原则性的伤害,其他一些质量投诉,小则地板、玻璃破碎,大则煤气泄漏屡见不鲜,包括我们身边的多位已提房朋友都早已哀声怨道,投诉无门。想要换房和退房的人不胜枚举,一旦开了我们的先河,跟风者自然无法控制。于是开发商用尽拖延战术,才慢慢平息了风波,毕竟老百姓都是一样的态度:既然都付了全款,还能怎样?心宽的,就多花半个月让物业维修房屋,实在看不惯的,只能敲了地板砸了墙,赔了精装的钱,自己动手搞二次装修。很多老百姓一辈子辛辛苦苦攒钱只买得起一套房,无奈转身,忍气吞声,却只留下一地鸡毛,唏嘘成河。

可叫我们这四户如何答应?一年前,在自己的房间抬头望去,尽是江海路树影戳戳的风姿,而现在,则是什么?高墙,水泥栏,暗色调,冷空间,只有狭缝中艰难存在的天空,入住如登囹圄,除了难受,就是憋屈。如果一个1米6的女孩(高强高约有1米4,宽有80),赤脚走在自己的客厅,抬眼所见,会是怎样的景致?开发商难道不明白,一个房屋的生命点在哪里?显然是位置和采光,而窗户则是这个脉动的枢纽。可开发商这么一弄,我们四户的灵魂不等于死了一半,突然少了三分之一的阳光,加之原本不高的楼层,我们心底的冰凉正如当下现房呈现的效果,万箭穿心,悔之当初。

在10到11个月的两个月里,我不是没有动用过人脉,想过其他办法,甚至让区房产协会的领导和区房地产相关部门的监察人员去找过中心公馆相关的负责人,可对方依然不买账,答复就是“去打官司”吧。

事到如今,官司是必然的。是输是赢,已不在重要。这套房,我是不会住不会卖也不会租,就当买了一个广告牌,然后在阳台上终年挂上横幅“黑心开发商 还我样板房”。我想让路过江海路的每一个奉贤人知道,这里的开发商是多么卑劣,多么无耻,多么厚颜无耻。我曾经是个记者,挖掘黑幕,还原真相是我的本质工作。关于这个事,我还会让更多的媒体看到,虽然新闻性可能不值一提,但毕竟也是个可以曝光的事。除非吴绍锋和他旗下的上海互创投资有限公司不想壮大发展,不然在往前走的每一步,我都会陪着他和他的无数个新公司。共同监督,共同“壮大”。

希望每一个看到这个故事的奉贤同胞,以及其他有良知的人转载这个故事。在开发商和消费者的博弈上,或许前者永远占优,但后者不能就此妥协,停止抗争。终究,在这个世界上,正义是会战胜邪恶的,道德是会束缚无良的。

此致敬礼。谢谢大家。
一个普通的奉贤市民
2012.11.21

附图:
样板房栏杆_副本.jpg 样板房阳台 现在的墙_副本.jpg 现交房阳台

样板房门_副本.jpg 样板房落地门 先交房门_副本.jpg 现交房落地门

样板房窗_副本.jpg 样板房二楼窗户 先交房窗_副本.jpg 现交房二楼窗户

模型1_副本.jpg 模型2_副本.jpg
模型,注意右边放大图,所圈楼层为6层(没有4层,我们买的实为5层),很显然,若像开发商所言,结构图按模型所造,那么,应该是三门三窗的设计。


DSC01485_副本.jpg DSC01486_副本.jpg
现交房阳台图,如此高和宽的阳台,完全可以摆个麻将桌打牌了,如果开发商提前告知,根本没人会花比楼下更贵的价格买这种房型。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2-11-21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 这个 广告位成本太大了哇?
发表于 2012-11-2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
发表于 2012-11-2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1-2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22 0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真有钱。
关于有的事,要是无法解决,只能用原始的办法,不过自己一定在铁窗下过日子了。自己衡量。
发表于 2012-11-22 08: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公司曾组团迪拜一周游,可见有多赚了,其他就不说了,在奉贤买商住两用风险系数还是蛮大的~支持LZ据理抗争!
发表于 2012-11-22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2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1-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2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不起房的人飘过,看买得起房的人和卖房的人就房子问题进行激烈的博弈。
精彩,很精彩。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2-12-28 09:16
发表于 2012-11-2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了
发表于 2012-11-22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敲啊!敲光!
发表于 2012-11-2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22 0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那个楼层这样么?碰到这样的事真心倒霉。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2-11-2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图片的路过
发表于 2012-11-22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苦逼啊
发表于 2012-11-2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1-2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叫唤了。。。你不满意么就卖掉。。。相信你还会赚一票的。。。
发表于 2012-11-2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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