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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4-3-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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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信访办拿到的信息,说是属于法条法规,只要没有上位法,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下周去村里面直接申请了。不存在什么其他的问题,就是村里面磨洋工,要自己盯着点。
经向南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了解,南桥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宅基地置换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号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奉贤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超市宣传手册》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南桥镇农民集中居住实施方案》,优先实施“三高两区一点”,解决农村危旧房屋居住问题。关于宅基地修缮、村民建房则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6号令)和《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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