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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法院徐菁法官公然变造公文,将此作为证据,在法院判决书中当作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的依据。完全无视当事人出示的由政府机关颁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也或者此证据已被她窜改,中院才会维持原判,不良律师顾爱珍才会迟迟不敢把此案卷复印件给当事人,只敢把庭审记录给当事人来敷衍。那些所谓的合议庭审判长张元观,人民陪审员龚某某,也不知是法盲,还是觉得愚弄公民已经习以为常,竟然,庭上唱大戏,庭下做文章,那叫一个流畅,整个一个生产流水线。不知奉贤法院的监督部门是不以为然,还是麻木,整个没反应。执行庭是觉得此判决书执行风险太大(当事人已向有关部门举报),还是受到拆迁办的抵制,此案的执行部分不了了之。法律的尊严体无完肤,尽丧于那些所谓的司法人员之手,悲哀啊!
老虎可怕,苍蝇可恼,苍蝇卵才是真真的麻烦,只要一点时间就能孵化为苍蝇了,真所谓春风吹又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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