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部落论坛创建于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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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养2个孩子吗?

 
发表于 2012-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21 11:33
suan

发表于 2012-1-21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户啊
发表于 2012-1-2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12-1-21 19:37

为何哭?
发表于 2012-1-2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都不在事业单位的,那就生吧╮(╯▽╰)╭罚个10几万就好了
发表于 2012-1-2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23 18:47
为何哭?

我想再要一个孩子,你去通通路子吧
发表于 2012-1-2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12-1-24 21:43
我想再要一个孩子,你去通通路子吧

按照你目前的情况根本不需要路子
发表于 2012-1-2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25 11:21
按照你目前的情况根本不需要路子

其实你是懂的。。。
发表于 2012-1-26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skyyw 发表于 2012-1-20 16:20
不可以 罚19W
查的很严啊

真的假的 19W啦?坑爹啊
发表于 2012-1-2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12-1-25 20:10
其实你是懂的。。。

发表于 2012-1-2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先前说一方独生子女的可生第二胎,孩子间隔5岁,上海没有执行。上次听新闻有说2012年上海也跟进这个政策。
发表于 2012-1-2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29 10:47

一起计划在生一胎吧。。。
发表于 2012-1-2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够烦了,还生俩个,有条件生,那就罚点款呗!还有就是住家的生两个是可以的,是讲两女的姐妹,一个在家的,就可以生两个!
发表于 2012-1-3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12-1-29 13:00
一起计划在生一胎吧。。。

能力有限,养不起。。。
发表于 2012-1-3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条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发表于 2012-1-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30 13:19
能力有限,养不起。。。

要相信我们,肯定行
发表于 2012-1-3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向北 发表于 2012-1-30 16:25
要相信我们,肯定行

........
发表于 2012-1-3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老龄化在加速。。。计划生育迟早要放宽的。。。等等吧。。。
发表于 2012-1-3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yeye1213 发表于 2012-1-31 13:04
........

发表于 2012-1-3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的生两个补贴    外地的不知道能生真么多   不在上海查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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