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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utianhua 于 2011-7-19 11:15 编辑
东方网7月19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19日消息,在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这两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三多”再次成名,这次出名的不是那位“不抛弃、不放弃”的众人喜爱的士兵许三多,而是官员“许三多”: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因“三多”——— 钱多(钱财两个亿)、房多(房产许多处)、女人多(两位数),而独树于落马官员之中。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于2011年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此前,南京市中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敏感词语]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元5万元、美元4000元。 江苏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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