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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 2008-2-1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聘信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就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大学毕业生;

  

  2、本市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本市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和《填表说明》。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失实,视作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查询、邮寄应聘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为:天山路1800号1号楼609室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邮编:200051)。

  

  2、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并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

  

  社会人员可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并填写《社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

  

  (三)报名时间

  

  2008年2月13日到2月22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四、资格审查

  

  1、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报名材料不齐全,《报名表》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不实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书面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恕不退还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笔试

  

  1、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笔试,笔试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组织考前培训,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50分为面试控制分数线,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人数划定面试分数线。

  

  六、确定面试分数线

  

  1、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划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对象。

  

  若招聘岗位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可从应聘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选择本人愿意调剂并符合被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调剂。

  

  2、面试分数线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七、面试

  

  1、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组成面试工作小组,安排面试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划定面试录用分数线,确定拟录用人选。

  

  2、面试录用分数线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及面试录用分数线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八、体检和政审

  

  安排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九、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对象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

  

   咨询电话:62748577-1652 62737537  蒋蓓华、赵敏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就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大学毕业生;

  

  2、本市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本市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和《填表说明》。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失实,视作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查询、邮寄应聘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为:天山路1800号1号楼609室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邮编:200051)。

  

  2、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并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

  

  社会人员可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并填写《社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

  

  (三)报名时间

  

  2008年2月13日到2月22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四、资格审查

  

  1、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报名材料不齐全,《报名表》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不实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书面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恕不退还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笔试

  

  1、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笔试,笔试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组织考前培训,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50分为面试控制分数线,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人数划定面试分数线。

  

  六、确定面试分数线

  

  1、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划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对象。

  

  若招聘岗位面试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可从应聘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选择本人愿意调剂并符合被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调剂。

  

  2、面试分数线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七、面试

  

  1、市劳动保障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小组组成面试工作小组,安排面试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划定面试录用分数线,确定拟录用人选。

  

  2、面试录用分数线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及面试录用分数线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八、体检和政审

  

  安排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九、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12333劳动保障服务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对象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

  

   咨询电话:62748577-1652 62737537  蒋蓓华、赵敏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表:  

1、《2008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3、《社会人员报名表》
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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