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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创] 人就是这么冤死的!!!

发表于 2007-11-2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7日,一生中最倒霉的日子,怎么也想不到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天下午1点半左右,和同事从南桥车站下来,就直接往易初莲花。进了卖场的大门,我们就直接上二楼。可是走到服装部那里2分钟还不到,有一个穿红色制服的女人走过来,气势凶凶的站在我们面前,要我们把钱包拿出来,一时被她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同事反应过来说:是不是有人偷了钱包栽赃在我们身上了,赶紧身上搜一下。我想想也对,拍了拍口袋,什么也没有。看着同事想要翻包,马上阻止了她。我对那女人说,我们干吗要翻包给你看,你这是非法搜身,知道吗?那女人冷笑着哼了一声:你们自己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有数。被她这句话说得,顿时我的火气就上来了。我问她,我们做了什么,什么叫自己心里有数???她说:赶快把钱包拿出来,自己用张假钞在城市生活买了东西还不承认???“什么跟什么呀,我们进卖场总共5分钟还不到,什么时候去你那里买过钱包啊,你认错人了”我撤开了嗓门对她说,谁知道那女人还来劲了:如果不是你们,为什么我不说别人,偏偏要指认你们两个?我顿时火冒三丈:你这女人,眼睛怎么长的,跟你说没去过你那里,你耳朵有问题是不是?想不到她还振振有辞的说道:我们那里有录象,跟我下去,不然我打110了。我们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干吗要跟你下去,你打110好了。就这么僵持了将近20分钟的时间,110的民警来了。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要到派出所做笔录,跟我们去躺派出所。我晕`````上派出所???这是唱得哪一出啊?????在众多围观的群众面前,我们含冤的上了110的警车。
      到了江海派出所,联防队的人把我们三个撂在了制安受理室里,说是管易初莲花那里的片警还没回来,等他回来再处理此事。在那里,我还私底下问那个女人:你真得看清楚是我们两个了吗?我们的头发,衣服,还有背的包,真的一样啊???你真的认错人了啊,你有这点时间早就可以把那个给你假钞的人抓住了,何苦还在这里啊???还浪费我们时间,耽误了我们这么多事情?那女人泪汪汪的什么也没说。我们从两点半一直等到5点一刻也未见有人来处理,领导一通通的电话催我们过去公司那边接班,等里一下午,焦虑不安的心情可想而知。再也等不下去了,莫名其妙在这里被关这么长时间,心里的火大的没法说。于是便去铁门外的受理窗口问了一下值班警,这才从楼上下来个警察,问清情况后,我们很不情愿的让那警察看了我们的包,证实里面什么也没有。想不到那女人还死咬不放,明明就是她(我同事)付的钱,她(说的是我)穿的就是这件红色的衣服。妈的,火大的都快冒烟了:你这女人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啊,难道我妈在外面还有个和我一样的双胞胎啊,都说不是了,你耳朵聋了是挖?民警见两边都僵持不下,就带我们做了笔录口供。然后请示了领导,带着我们三个开着帕萨特警车到卖唱那边看录象。看了录象,证实了我们在1点30分左右直接从卖唱大门那边进来的,而她卖钱包是在1点35分,在这个时间段里,没有我们出口的录象。那女人还嘴硬的说就是我们,我晕啊`````难道连这录象也是假的啊,**连声道歉的话也没有,还要死咬我们。那个时候已经6点半了,急着赶去上班也没和她多计较。
     想了想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让她对她昨天的行为负责。 到了第二天一清早,我下了班就直本卖场,要那女人公开和我们道歉,并且赔偿我们的名誉损失和误工费,招商部的经理接待了我们,说是她(姚胜娟)今天不上班,要我们等城市生活的店长来了,把姚胜娟找来了再说,要不我给你们两个电热水袋怎么样。我愤愤地对那经理说,我们今天不是到你这里来贪小便宜来的,我们为的是我们的人格尊严,换成是你,昨天被当众羞辱,还在警察局里待了半天,最后连对不起都没说,你是什么感受???等了两个小时了,还没见人来,我们就找了卖场当班经理,这个人倒好,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说是昨天110来了的话,就得找110处理。后来又说姚胜娟今天辞职了。我们争执了好久,终于要他们店长把那女人找来了。我对姚胜娟说:其一,你昨天在卖场里怎么当众羞辱我们的,你今天怎么就跟我们道歉,其二,你得把我们昨天的损失赔偿给我们。想不到最后处理的结果就是,无所谓的说了声对不起就结束了,至于所谓的赔偿要我们去法院。
     姚胜娟的态度,城市生活的态度,卖场的态度,让我们失望透顶.......................
     现在我才知道,人哪,就是这么给冤死的,唉````````````````````````````
楼主热帖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年头,啥世道:S: :S: :S: :S:
发表于 2007-11-2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1-29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哦.这种事情很触火的
发表于 2007-11-2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一记!最差劲的是CT
发表于 2007-11-2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人特bc
发表于 2007-11-2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18见过大当家的 给大当家的请安
发表于 2007-11-2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8来见过五姨太
发表于 2007-11-2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鸟大太太 其他的一律不放眼里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1-2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克斯 于 2007-11-29 20:27 发表
只鸟大太太 其他的一律不放眼里

小18真乖~~
发表于 2007-11-2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事情就说:在我的律师还没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
发表于 2007-11-2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13.
发表于 2007-11-2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你当时应该把警察,还有什么电视报纸新闻记者啊全叫来 - -乃就有的看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才想起来有朋友可以叫来电台记者的,唉~~~~~~~~~~~~~
发表于 2007-11-29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饿。。。还是以前好啊~现在真是什么人都有~~又想起我被骗的手机了!~~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人代表了一个城市,我现在对深圳的人都提防一手的~~下次见到那个人见一次鄙视一次~楼主真可怜~~~
发表于 2007-11-2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够格告她诽谤  侵犯名誉权  
还有商场的不作为  都可以一并告了
发表于 2007-11-3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店的拉?路边找活的外地人多得是,花个两三百,找四个人把店砸了不就好了,再泼点油漆,大便,狗血什么的。
最后提醒,别说是我教的。
发表于 2007-11-30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特只女宁到是到 还理直气壮  哪能个能啊
发表于 2007-11-3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啊,雇两民工一个礼拜天天去门口静坐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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