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部落论坛创建于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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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阳路纯k事件

 
发表于 2017-1-2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jessica200708 发表于 2017-1-18 20:59
我觉的你说的话就像是在现场的,还没被抓住的4个帮凶,否则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还有你没发现,你发的几个帖子都是两边喷的嘛?我就敢这么说,你们这边也不是什么好鸟,视频大家都看过,不讲理的骂人赶人出电梯,出事前各个是老虎,男的还打女人。出了事就全部变小猫了,是不是不在派出所就不用说真话啦?故意制造舆论导向咯?你要发就去微博贴吧发,部落没啥人的,懂了伐
发表于 2017-1-2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里面两边都很嚣张的,搞不懂LZ现在想干嘛。想搞大了找媒体,找媒体都没用么,就安心吃瓜吧。
发表于 2017-1-2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博同情?现在的人都不笨
发表于 2017-1-2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心 不会给 他们任何一方,只会给 碰上 这两帮人的 同胞。 按我 的 想法,应该一毛钱不赔,赔了钱刑期就短了,应该全部 最大刑期伺候。 没听说过 斗殴后,死人少的一方 要赔钱的事例。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帅醒了 发表于 2017-1-20 08:22
还有你没发现,你发的几个帖子都是两边喷的嘛?我就敢这么说,你们这边也不是什么好鸟,视频大家都看过, ...

在包房的细节你说的这么清楚,是你臆想呢还是你在现场,你能回答吗?我们说话要有依据,不是随便说的,饭可以乱吃,话不能瞎说,你说受害者以前是混混,请说的明白点,否则就诽谤。我发的帖子只是陈述事情状况,没有加油贴醋吧!你说的话我就可以说你诽谤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的话,派出所有整个完整的视频,首先是红衣女先动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生命大于一切,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发表于 2017-1-20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jessica200708 发表于 2017-1-20 12:24
我只想说,生命大于一切,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你这句话从什么角度出发,自我角度?照你这么说是不是 应该取消死刑了?
生命大于一切,你不吃肉?植物也有生命,你不吃菜?
整理好自己的思路,想说什么说清楚,现在的情况你不满意可以打官司,部落大多数是吃瓜群众,有时间在这里发帖子,还不如干点实际的,如整理证据,你不是有完整的录像么,打官司;不行就上访,再不行继续打,继续上访,找媒体,写书,拉横幅,人民政府前跪述..........总比在这里强,不是你没办法,你怕你不愿意。
发表于 2017-1-20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jessica200708 发表于 2017-1-20 12:09
在包房的细节你说的这么清楚,是你臆想呢还是你在现场,你能回答吗?我们说话要有依据,不是随便说的,饭 ...

没看到开头几个字?听别人说的,这件事都成南桥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再看看最后的总结”如果是真的“
你的帖子确实没加油添醋,但是你把你们的人先骂人不讲道理的事实隐去了不是吗?
把先挑事的女的和踢人的男的抓进去有问题吗?现在不管谁先动手谁后动手,动手一律要进去的
不就是想博同情么,呵呵了,发了这么多帖子这里有几个人同情你们的?
发表于 2017-1-2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只能走程序了
发表于 2017-1-20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今天又帅醒了 于 2017-1-20 14:02 编辑
jessica200708 发表于 2017-1-20 12:24
我只想说,生命大于一切,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黏贴一个你帖子里的回复:
"目击者都已经说的这么明白了       两边都不是好鸟     你个逗逼 还一个劲的装可怜  

都不在现场吵个蛋,我哥们在隔壁唱歌全程观看,一开始对方进包房就是一顿啤酒瓶乱砸,我朋友他们全出来看看啥情况,隔壁怎么都是啤酒瓶声音和吵架声,也不知道谁占上风,后来打到外面了,死者确实挑衅了,说你吓唬我,来捅我?结果真捅了,两帮人都有问题,一个人被捅在地上都没人管,继续打,躺了5分钟,也是醉了,8点45左右捅的,抢救到医院11点多,2个多小时血都流干了,不论谁对谁错,没人去救死者,早点抢救能救活的"

随便翻了翻以前目击者的回复,跟你说的受害者全程没参与事件有出入啊?
我是不是可以告你做假证了啊?
发表于 2017-1-20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jessica200708 发表于 2017-1-20 12:09
在包房的细节你说的这么清楚,是你臆想呢还是你在现场,你能回答吗?我们说话要有依据,不是随便说的,饭 ...

我把我从别人那里听到的陈述出来
最后发表了我自己的看法: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么两边都是不好鸟
你非要说这些是我的臆想,甚至诽谤我是在现场的凶手,按照你的逻辑我是不是可以告你了?
看了以前几个帖子,清一色喷你的,笑死我了,还有个人跟你吵起来了,你还问他要地址去砍他
你跟凶手有什么区别?哈哈哈
发表于 2017-1-25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越这样越没人同情你那一方,反而更厌恶的,你帮倒忙了。
发表于 2017-1-3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帅醒了 发表于 2017-1-18 09:05
听说受害者以前也是小流氓,在外面混不下去才开的差头。对面回来找场子的时候本来只想找踢人的那个,结果 ...

对方是个老实人 绝对不是什么小流氓 和我一朋友以前开一辆车的 不要胡说 整个事件中他都没有动手参与 只是倒霉 坐在门口位置 你可以去看看警方怎么说的 就知道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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