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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rying_1202 于 2014-10-11 09:59 编辑
2014年10月10日 18:24在奉贤大润发结完账在出门审核小票敲章处被后面赶来一女的拦住了,要求看我小票,她看了小票之后问我刚拿的何氏润喉糖呢?我如同当头一棒懵了,她是怀疑我偷东西吗?!
我告诉她我没拿,放掉了。她问我放哪了?并要求我去找出来。
我很怕和她搅合下去被人围观,就随她进入超市将我放掉的润喉糖找出来给了她。然而糖是找到了,对方没有表示任何态度,那我这算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被摆了一道,心里像被什么堵住了。我要求对方道歉。对方连“对不起”这三个字都不愿意说,很不情愿的说了“抱歉”两字就想离开。
我要求她送我出门并将我已购的东西归还给我。虽然她是按照我要求做了,但我心里总归很不舒服。
众目睽睽之下被要求进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情何以堪,我的名誉、我的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她们是看我一个人就欺负我吗?既然有看到我在三楼拿了糖,为什么没看见我在二楼将糖放掉了?更过份的是我结账出门服务台的警报始终没有鸣叫,凭什么就质疑我?难道超市的警报器都是当摆设的吗?难道只有这些所谓的超市便衣才是真理吗?
一夜噩梦后醒来,我觉得我应该要维权,但是我连那个便衣叫什么都不知道,工号也不知道,甚至连长相都忘了,唯一记得的是对方是个女的,比我矮。这我要怎么维权?
在网上竟然搜索不到奉贤大润发的投诉电话。顿时郁闷了。。。
难道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为自己找回点尊严吗?
提醒大家不要像我这样傻乎乎的被牵着鼻子走,更不能吃了不懂法的亏,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荣誉,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因此,超市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搜查顾客的身体,在无相关证据下,更无权认定顾客具有偷窃行为。有权要求商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并建议先与超市磋商,如果对方拒绝可向消协投诉,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依法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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