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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曝光] 现今的物业是收钱不做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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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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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

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上海金维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管理庙泾新村的金负责人,收取业主停车位费用后不管,无论是否是小区业主进入小区都可以随便停车,停车多久都不管不问,以至于车辆乱停现象不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无数,对于业主控诉管理其失责,其态度强硬,强词夺理说人手不够,这个是理由吗,还说本来就是拆迁户哪里来的固定车位,那请问你凭什么要求收停车费,态度恶劣,收受其钱财不为其服务不尽其责,何来此道理。金负责人平时在门卫处空闲时还召集人打牌,请问上班时间可以如此娱乐,是休闲是无所事事,垃圾房处堆积的木料床垫等从来不去处理,是拿着业主的钱养老是吧。因为是老小区,门警松,设备差,还不时发生盗窃事件。遇到此类物业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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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执法当心被人家找老人地上一躺 说你物业打人  那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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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也就在网上骂骂,真让你站出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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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吐槽又能如何,再吐槽也不能让他们良心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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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吐槽真的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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