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新郊区,新农村,上海市委市府提出了“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发展战略。在三个集中中,土地集约是基础,农民集中居住是关键。长期以来,农民居住分散,占用土地较多,如果不进行农民居住地集中,就无法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从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了世界上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要求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现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上海地方政府手中土地指标越来越紧,对土地的规模经营和招商引资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如松江区,2007不上半年拿到的建设用地指标只有3000公顷,但在2007年以前,该区连续三年每年的用地指标均达到2。5万公顷。由于用地指标少,该区招商引资平均四个项目只有一个能在本区落地,其它三个只有落户到外省去了。如何增加土地的供给,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宅基地置换就是破解这道难题的一把钥匙。通过宅基地置换,可以建设小城镇,让农民集中居住,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可以节约大片优质土地,进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根据上海进行的第一批宅基地试点单位数据汇兑显示,通过宅基地置换可节约用地近54。4%。资料说明,如果上海全面进行宅基地置换,将可节约土地200-300平方公里,相当半个奉贤区的面积,可以完全解决上海建设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的用地问题。
2、农民的意愿。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郊区的农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农民收入提高后,一个普遍的要求就是要改善住宅,享受城镇化的生活。如果政府不适时加以引导,农民就会重蹈在原地盖房,占用较多的土地,居住分散和环境差乱的老路。与其让农民自发建房,还不如引导他们集中建房。因为集中建房好处是很多的:其一,可以节约土地,降低成本。其二,可以变零乱分散为集中有序,变自然形态为规划形态,使农村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其三,有利水电煤,电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让农民真正享受城市生活。其四,通过宅基地置换,农民可得到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农民的生活,缩小城乡差别。最后,集中建房,还可以使农民取得住房产权证,自由上市交易,或者出租,得到相当数量的财产性收入。如嘉定的外冈村和华亭村农民通过宅基地置换有的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可以出卖和出租自己的房产,获得收益。因此,宅基地置换是符合农民意愿的,农民也是欢迎的。
3、客观的需要。
国家统计局2007年数据显示,上海市人口城市化水平为88。7%,只有11。3%的人口居住在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工作和生活,有些在城镇已经购买了商品房。这些农民进城工作生活后,在农村仍然保留着他们的住房和宅基地,有些住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只存在宅基地,严重影响了村容的美观。对这部分农民,把他们宅基地置换出来,既有利于改变村容村貌,又可以使他们获得一些必要的社会保障,可以更安心在城镇居住,因此这种置换是客观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置换补偿标准见下图:
| 序号 | 置换方式 | 3口之家、有效宅基地住房面积各180平方米 |
| 一 | 全部货币化补偿 | 34万元 |
| 二 | 按核准面积置换 | 住房135平方米,货币补偿4、3万元 |
| 三 | 零支出置换 | 可购住房169。51平方米 |
| 四 | 1:1全面积置换 | 购置180平方米,需补贴7万元 |
| | 其它补偿合计 | 4.4万元 |
| 序号 | 置换方式 | 4口之家、有效宅基地住房面积各180平方米 |
| 一 | 全部货币化补偿 | 45.3万元 |
| 二 | 按核准面积置换 | 住房180平方米,货币补偿5、7万元 |
| 三 | 零支出置换 | 可购住房225。10平方米 |
| 四 | 1:1全面积置换 | 购置240平方米,需补贴9。3万元 |
| | 其它补偿合计 | 5.6万元 |
| 序号 | 置换方式 | 5口之家、有效宅基地住房面积各300平方米 |
| 一 | 全部货币化补偿 | 56.6万元 |
| 二 | 按核准面积置换 | 住房225平方米,货币补偿7。1万元 |
| 三 | 零支出置换 | 可购住房275平方米 |
| 四 | 1:1全面积置换 | 购置300平方米,需补贴11。6万元 |
| | 其它补偿合计 | 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