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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广东东莞千余村民联名举报镇政府违规征地(图)

发表于 2007-4-4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1日,一封举报信送到本报,同时附上的还有52页、千余村民的签名。举报信举报的,是大岭山镇政府。反映的主要问题是:1、当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   少批多征”现象,多征382亩土地;2、征地过程中,群众不知情,征地款到账后才得知土地已被征收;3、村民要求召开村民大会。
  随后三天,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少批多征”现象。省国土厅已责令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违规多征地三百多亩
  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岭山镇金桔村采访。在村民代表叶亮晃和部分村民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了一处叫“浪尾埔”的地方。放眼望去,地里是绿油油的蔬菜,田间地头活跃着菜农忙碌的身影。
  站在一条已干涸的水泥沟渠边,叶亮晃告诉记者,水渠两边的田地,左边的都是金桔村,右边是矮岭?村的。镇政府与金桔村委签订的《统筹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显示,该村被征的土地有677亩土地。签协议时间为2003年7月30日。
  按照大岭山镇政府与金桔村委于去年6月12日签订的《征地补充协议书》显示,征地主要用于房地产等商业项目用地;政府于去年6月20日前,把有关青苗补偿款项付清村委,村委也要在这个日期前将款项全部发放给村民。
  据金桔村委叶书记称,677亩的征地涉及456户村民,目前仍有50多户未领补偿款。“大部分村民都是同意的,只是个别人不支持”。
  然而,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不仅没领青苗补偿款的村民反对叶书记的说法,即使领了款的那部分村民也有意见:省国土厅批准征地295亩,而当地政府竟然征了677亩,多征了382亩!
  搪塞记者称已获批准
  为何敢违规多征382亩土地?记者就此先后向大岭山征地办、国土分局、金桔村委、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相关领导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大都是“这382亩已通过省国土厅的审批了”。
  国土分局和司法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土地征用是“分批次进行的”,目前村民所指的多征的382亩已获得批准。他们还向记者出示了省国土厅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以证明所言不谬。
  然而,落款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的这个《通知书》,指的是大岭山去年第七批征地面积,并无具体征地地名,无法说明它指的就是“浪尾埔”多征的这382亩土地。
  但是,记者从省国土厅《关于叶亮晃等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中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文字:“2003年7月30日,大岭山镇政府与金桔村的征地协议所征用的677亩土地,其中包含了矮岭?村相邻的已于2005年11月30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征用的295亩土地,其余约382亩土地尚未办理合法征地手续。我厅已责令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对此进行调查处理”。该《复查意见》落款日期是“2007年1月9日”,发文时间为次日(10日)。
  对于省国土厅《关于叶亮晃等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大岭山镇相关部门给了记者这样的解释:其一,“可能是国土厅内部处理这个事情的科室不一样,由于沟通不到位所致”;其二,“所征收的677亩土地中,有的土地是用于道路等设施建设,而道路建设又涉及到交通厅和国土厅的协调,可能部门之间协调出现信息的不对称所致”。他们的结论是:“总之,这382亩地已获批,但文件下发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云云。
  那么,村民们所反映的被多征的382亩土地,到底有没有获得省国土厅的批准?
  3月28日上午,记者从省国土厅获得明确答复:到目前为止,批文未发。
  据悉,自今年1月10日省国土厅发文责令地方国土资源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后,2月13日,东莞市国土局已上报报批材料。在尚未办理合法征地手续的382亩地中,有288亩土地的征地相关材料正在上报之中。剩下的93亩,尚未见办理相关手续。

厚厚的维权签名册,承载着村民的忧虑与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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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菜农最担心的是突然动工会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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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的发展,只有在村民的积极参与中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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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代表叶亮晃坚称,自己对征地一事,之前丝毫不知情。他告诉记者,金桔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一个负责监督村财务的监事会成员,监事会小组每个月都查村集体的账。去年4月20日查账时,他们突然发现,村集体的账号竟多了800万元。经查询方知,这是大岭山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交来的“浪尾埔”部分农地征用补偿款。此后,村民们被叫到村委签字领钱。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9日,金桔村将一份《通知》送达承包村民土地的菜农手中。《通知》上提到,根据粤国土资(建)字[2005]281号文件和东国土资(建)字[2005]168号文件批复,通知菜农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06年10月18日前自行搬迁。

  《通知》转至村民手中,部分村民于是拒领补偿款。叶亮晃等村民代表为此奔走。他们称,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为的是村民以后的出路,为的是还村民知情权的“阳光操作”。

  记者采访过程中,已领款的、未领款的村民很快聚集起来,对征地过程缺乏知情权表示不满,对他们的未来表示担忧。

  政府部门称“征地阳光”

  对于金桔村的征地,政府有关部门这样答复记者:“征地阳光操作,程序合法进行”;而且也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可能部分村民误以为“代表大会”是所有的村民都参加,“全国人大不可能是全国人民个体都去参加的”。据金桔村委负责人叶书记介绍,征求意见过程中确有超过2/3的村民代表到会,并表决通过。

  对村民的“不知情”,政府工作人员分析说,可能是这样的情况:一是村民代表开完会后,宣传不到位;二是村民本身没有注意看政府张贴的公告。

  采访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人士也表示,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全体村民的理解与支持,至于目前尚未领取补偿款的部分村民,主要是受极个别村民的挑拨。此外,可能是将在股份分红、计划生育等方面产生的抵触情绪“转嫁”于征地。

  叶亮晃对记者表示,“我是为村民利益考虑,如果我是无理取闹的,那么,他们(政府)早就把我抓起来了”,他拿出东莞市民政局颁发的红本本,表明自己是村民代表。

  有村民称,政府工作人员去找未领征地款村民的亲戚朋友,要他们去动员领款,“如果不领,那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镇征地办工作人员对此给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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