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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2〕007号)文件规定,拟对本区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加以完善,增加运价加价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奉贤区物价局拟于2013年12月召开调整本区区域性出租汽车部分运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及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21人;
2、旁听人员2人;
3、新闻媒体2人。
二、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2、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报名顺序的先后选取,先到先取,后到后取,直到人满为止;或者在报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3、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报名顺序,或者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根据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可以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三、报名办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带有效证件到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解放中路502号)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为11月11日。
联系电话:37537025 联系人:尹红军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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