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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有违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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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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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版“限购令”规定,单身上海户籍人士如果名下已单独拥有一套居住房,不能再购买第二套居住房。在2012年6月上海又对限购令升级,即未婚无户口禁止买房。而此前,符合上海市限购资格的未婚无户口人士还可以再购一套房。
住建委人士称,对于未婚无户口禁止买房这一政策,有违人权。,“只要在本市有固定工作,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就应该等同本市居民。这两项证明,一是说明他们对本市经济有贡献,二是说明他们长期居住在本市,他们的居住需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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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户口是什么意思,难道是黑户??还是要自己独立的户口?如果是这样,那现在政府不是不让户口独立分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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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这个腔调应该是独立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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