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_ly 发表于 2012-9-24 11:20 那么 阁下的标准是 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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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_ly 发表于 2012-9-24 11:26 说的好 请问 真材实料 不误认子弟 的界定范围又是什么? 总得给个明确清晰的标准吧
joyask 发表于 2012-9-24 11:27 对书法一窍不通,但倒是知道沈杰这个名字,好像挺有名的
skyyw 发表于 2012-9-24 11:30 作为一个新注册的用户 能知道方老师 那是相当的可以 注册时间2012-9-10
skyyw 发表于 2012-9-24 11:34 自己多忘记自己什么时候注册的马甲了吧,到最后反过来咬官方 你也真是可以的。
ly_ly 发表于 2012-9-24 11:51 傻傻 被忽悠的也未免太多了 好吧 此帖结束 你又理
ly_ly 发表于 2012-9-24 11:39 既然如此 你怎么就判断LZ所说的那位老师没有我们大家学习的地方呢,阁下意思以上所下的列点论据也未免太站 ...
水云间0825 发表于 2012-9-24 13:30 有的人没得过啥奖,没被界定过,字也确实不错丫
bopod007 发表于 2012-9-24 13:35
enwenpi 发表于 2012-9-24 13:29 我们不是讨论他。。。哈哈。。。
ly_ly 发表于 2012-9-24 13:41 问题是你的话题中心就是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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