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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女警察,属于基层民警。虽然也经过三个月的专门训练,可毕竟身单力亏,平常又是坐办公室的,不大锻炼,所以我被抢不能算是很丢脸的事情,至少我觉得有情可原。
那是在春节前的腊月二十四,俗话说:二十四,扫房日。扫房日是扫房日,我可还得上班。那天有点阴天,所以出门的时候天还是乌七麻黑的,路灯都亮着,可也不太亮,基本上也就是照着灯竿底下的不大范围,胡同里还是有不少阴影的。
我克服女人天生的恐惧心理的办法就是时刻提醒自己我是警察,警察能怕坏人吗?跟《天生胆小》里的梁天似的?警察能怕黑吗?黑暗是犯罪分子天然的掩护,我们就是要用探照灯一样的目光把他们暴露在法制的光辉下。警察能怕鬼吗?毛主席教导我们:天不要怕,鬼不要怕,帝国主义不要怕。我连帝国主义都不怕了,还怕鬼吗?可万一是帝国主义的鬼呢?鬼子?
怕也没用,我为了放松心情的同时提高警惕,还出声哼起了歌: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峥嵘岁月何具风流……
走出胡同,就是大马路了,我的心情一下放松下来。马路上人多了,灯光也亮堂多了,也没有阴暗的角落了,犯罪分子无所遁形了,暴露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雪亮的眼光中了,他还敢乱说乱动?还能干那必须背人之事?还能对一个女警察构成什么威胁吗?我好歹练过几手擒拿格斗呀,好长时间没练习,可对付个把个坏人应该是够的。
可我对节前的“双抢”(抢夺、抢劫)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估计不足,刑警大队也没对我们进行节前教育,让我们提高警惕。反正,我还没反应过来,挎包就被后面过来的一辆摩托车后座上的人抢走了。我反应是很快的,他一抢,我就撒手了,因为我看过教学片儿,知道疯狂的犯罪分子根本不管事主的死活,你不撒手,他会开着摩托车把你拖出几十上百米远。我也没追,因为我一计算,我就是追不上摩托车的,由于多少有点近视,我也没能记下车牌号,似乎没有车牌,是辆非法上路的车辆。
我报了110,被110的警察嘲笑了;我上单位,被同事嘲笑了;我跟领导汇报工作,被领导嘲笑了;我回家,被亲戚朋友嘲笑了。
嘲笑就嘲笑,我虽不勇敢,但勇敢也没用;虽然够倒霉的,好歹没光荣了。
我开始算经济帐,统计一下我的损失: 1.300元的现金 2.手机一个,折旧后价值RMB200元 3.身份证,挂失40元,补办40元(新办20元,补办却要40.真黑啊,该死的警局) 4.警官证挂失100元 5.雅芳的粉饼,倩碧的唇膏,妮维雅的润唇膏,谈木匠的镜子,梳子 6.一个新的打火机 7.钱包(10元)钥匙包(10元)书包(30元,幸亏没有用我的好书包 )8.银行卡补办15元,存折补办5元
我想:坏运气就留在鸡年,我狗年再行大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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