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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纪念郭美美一周年

 
发表于 2012-6-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概况】

   2011年6月20日,一位网名为“郭美美Baby”的女子在新浪微博发照片炫耀奢华生活。由于其身份认证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发公众对红十字会、及其相关机构募集款项使用的质疑。此后,红十字会三次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但未消公众疑虑。
【纪念理由】
  “郭美美事件”以戏剧化的方式触及了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问题,其根源在于慈善业的国家垄断与信息不透明。[详细]
  “郭美美事件”引发的不仅是对红十字会的质疑,还是对中国公益组织整体公信力的质疑。使我们不得不去切实反思公益组织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成因,进而思考和推进公益组织的改革之策。

  
【人物介绍】
  ·郭美玲,20岁,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湖南益阳人,父母早年离异,跟母亲生活。在微博上多次发布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被网友发现,被指炫富。


【事件起因】
  2011年6月20日,网友“新疆杨云”发布的一条微博:一个经过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的网友郭美美,年仅20岁就当上“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且开着价值数百万元的跑车,住着亿万豪宅。

  他怀疑郭美美的金钱来自人们的捐款,希望有识之士都转发。网友“殷立新”注意到了此条微博,稍加改编,冠上“网络质询令”的名头并予以转发。

  随后,仅新浪和腾讯两家就有近50万条微博涌现。百度数据显示,关于郭美美的日均搜索次数从起初的3.7万,一跃到23.7万次。籍籍无名的郭美美一夜爆红。

  2011年6月22日,中国红十字发表公开声明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郭美美回应】
  2011年6月21日,郭美美首度在微博上回应称:她所在的公司“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

  3个多小时后,郭美美将上条微博删除,又发表一条微博解释,“红十字协会和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但随后这条微博也被删除。

  2011年6月26日,郭美美连发三条微博,称自己“愚昧无知”、杜撰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并向中国红十字会与关心此事的网友致歉。

  2011年8月3日,郭美美母女接受郎咸平专访时表示,中红博爱股东王军是其“干爸”,而王军是深圳的房地产商人,玛莎拉蒂为王军所赠。


【红十字会回应】
  2011年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发布声明称:经调查核实,该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2011年6月24日,红十字会向警方报案,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2011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红十字总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中存在多项问题,包括一份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420.33万元的设备采购。

  2011年6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发布会,重申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2011年6月末,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将推出“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对捐款的接收、管理和资助流向进行在线查询。

  2011年7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其个人博客上就“郭美美事件”作出回应,他表示,该事件反映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筹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2011年10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后首次出现重要人事调整,61岁的王伟不再担任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由人口计生委原副主任赵白鸽接任。但有关人事称此次为正常人事调整,与“郭美美”事件无关。

  2011年12月31日,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相关机构】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商红会)

  “郭美美炫富”导致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起初牵涉其中的所谓“红十字商会”被证实其实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其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0年11月15日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非法人性质)。

  2011年7月7日,中国红十字总会透露,已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并邀请审计机构对其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同时还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

  2011年12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通报了对商红会的调查处理情况,调查结果证实,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通报称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决定撤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遗留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天略集团

  有网友爆料称: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有个“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商红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做劝募。钱募到后,由天略集团和中国红十字会分成。更有不明来源的信息,指称郭美美与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有关联,引发坊间哗然。

  6月24日,商红会和天略集团发布声明称,2006年至2008年,天略集团曾向商红会捐赠过“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举办过一次附捐拍卖会。其间,天略集团拟和商红会共同策划“全国红十字劝募活动”,但是没有组织实施。此后,双方未进行过任何合作,更不存在善款分成。

王鼎公司

  2011年6月30日,商红会副秘书长发表信函解释了王鼎公司与红十字会的关联,但声明公司和郭美美没有任何关系,并称王鼎公司的做法正是“探索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模式”。

  12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通报了对商红会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王鼎公司与商红会存在利益关联。2005年1月和2006年1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先后被商红会聘任为副会长和副秘书长。王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双重身份和所开展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严重违反了公益组织原则。

中红博爱

  中红博爱是2008年由王鼎公司和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公司出资5000万元成立,王鼎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2008年10月,根据商红会的申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商红会、中红博爱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博爱服务站”项目。

  2011年11月,郭美美和中红博爱主席翁涛曾在微博上相互指责,郭美美称翁涛为争夺中宏博爱的股权,诬陷郭美美是王军二奶,更指翁涛曾坐牢。此后,翁涛对此作出回应,承认自己曾坐牢,但同时确定郭美美为王军女朋友,并指责郭美美造成了中红博爱股权没有价值。

  2011年12月13日,翁涛发布微博称,已经向深圳市罗湖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材料,正式起诉郭美美诽谤。




【相关事件】

    卢美美事件

  因与郭美美有不少相似之处而被媒体称为“卢美美”的卢星宇,身陷一个名为“中非希望工程”的慈善项目争议。

  该项目由“希望工程”的发起者--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共同发起,宣称将用15亿元在非洲援建1000所小学。而卢星宇,正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执行主席卢俊卿之女。



河南宋基会陷质疑

  自“郭美美事件”起,源于其深层制度缺陷,中国官办公益组织屡遭质疑,已将公益界推向前所未有的危机。规则重建已迫在眉睫。河南省宋基会,正是中国慈善行业规则缺失的典型样本。

  由上至下、行政意愿主导的基金会设立模式,让河南宋基会从诞生之初就面临着定位的尴尬。河南宋基会团队,显然有着很高的执行力。但他们游走在市场和公益之间,规避了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已经让商业侵蚀了公益。公众对于中国公益慈善组织最大的不满,正源于此种市场行为与公益宗旨的偏离。




【评论与反思】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郭美美事件”以戏剧化的方式触及了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问题,其根源在于慈善业的国家垄断与信息不透明。]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要彻底打消公众的疑问,红十字会必须毫无保留地还原真相;更重要的是打破红十字的“垄断慈善”,降低慈善组织的进入壁垒,允许更多竞争,以合理竞争来激励公益组织从善。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公众不必一味追究慈善资金的来源,而应更多关注公益慈善组织的制度转型。

   独立学者秋风:慈善公益组织恢复公众信任的唯一办法,就是从左右两个方向划清界线,厘定自己的角色:一方面,与行政部门划清界线,真正独立地运作。另一方面,抵制商业化的诱惑,决不卷入任何商业性活动。


   上海律师刘培灼:炫富本身也不是错,只是,在当前社会结构两极分化、贪腐之风盛行的情况下,炫富容易让人们产生太多的猜测,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种猜测往往成为事实。

   财新记者上官敫铭:现代公益之灵魂,在于运作透明;而公益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必须接受相关监管与监督。公益组织在善款使用上的任何舞弊行为,都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财新记者王婧:中国红十字会有7万多个获得充分授权并独立管理捐赠财产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监管如何落实,尚未见有可操作的办法出台。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2-6-2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1年了啊...这么快
发表于 2012-6-23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好快。
发表于 2012-6-24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24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没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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