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部落论坛创建于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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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随心聊] 告斑竹~~~~

发表于 2006-7-2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封ID有点过分拉。~~~
论坛本来就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如果东禁止..西禁止...
人是有言论自由~~~~
应该选者轻点惩罚..比如扣钱............反正我每天赌大小都输..或者其他..
不然只会引起公愤~`何必呢..
得不尝试~~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06-7-2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我看到了来自小镇的公愤.

论坛有论坛的规矩,吵架有吵架的规矩.参见论坛规则第七条.

这次最重是三天.等新论坛出来,犯事的判起来可能就没那么轻了.
发表于 2006-7-2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看说了些什么?
发表于 2006-7-2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LZ将心比心,你被人生攻击了,你会开心吗?我支持生哥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不能发泄么。..
论坛当个场所发挥发挥~~~也无所谓的咯。
做人何必那么死板.....
规矩是人定的。...
要么直接你就是法律.
发表于 2006-7-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论坛都没人去。。开不出拉。。算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昔日魔戒依在2006-07-28 16:31发表的“”:
LZ将心比心,你被人生攻击了,你会开心吗?我支持生哥
那就对着攻击咯。.何必当成一回事情呢~
不用那么小气吧.看开点.过的比较舒服.
发表于 2006-7-2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0⒐③22006-07-28 16:32发表的“”:
现实中不能发泄么。..
论坛当个场所发挥发挥~~~也无所谓的咯。
做人何必那么死板.....
规矩是人定的。...
要么直接你就是法律.

\
强烈赞同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枼爃悿2006-07-28 16:33发表的“”:



强烈赞同
强烈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枼爃悿2006-07-28 16:33发表的“”:



强烈赞同
我知道你碑赞同的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0⒐③22006-07-28 16:32发表的“”:
现实中不能发泄么。..
论坛当个场所发挥发挥~~~也无所谓的咯。
做人何必那么死板.....
规矩是人定的。...
要么直接你就是法律.

发泄有专门的发泄区,喜欢发泄别人的,首先要经得起旁人的发泄,这才有资格嘛。
论坛不是理想国,更不是乌托邦。

以下戒律,人人都要遵守。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3、不得发表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
   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5、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6、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7、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请勿发表对会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一经发现,一律禁言,贴子作删除处理;
   8、发表文章时,请注意所在论坛的讨论主题,不符合主题者,将做删除处理;
   9、请勿发表空帖,或者类似“顶”、“路过”、“支持”……等类似的灌水文章;
   10、请勿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11、商业广告、涉嫌商业宣传推广的文章只允许发表在《二手市场 》,不允许发表在非商业版块中,版主和管理人员可以无条件进行转移或直接删除。
  12、每篇相同(含类似)文章,仅允许发表一次,若有违反,将受到删除处理,同时可能遭受本部落的警告,若警告无效,将停止发表权限一周。屡犯者,关监狱、被封锁和ID及IP
发表于 2006-7-2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0⒐③22006-07-28 16:32发表的“”:

那就对着攻击咯。.何必当成一回事情呢~
不用那么小气吧.看开点.过的比较舒服.
你觉得对着攻击很好玩吗?整天吵架很有意思吗??你觉得有意思,那我没话说了
发表于 2006-7-28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掉甘露,你幸运舔到了3颗!好甜啊!
引用第1楼芸薹生2006-07-28 16:30发表的“”: 确实,我看到了来自小镇的公愤. 论坛有论坛的规矩,吵架有吵架的规矩.参见论坛规则第七条. 这次最重是三天.等新论坛出来,犯事的判起来可能就没那么轻了.
没那么轻?意思还要重咯 说真的 别把自己的论坛当联合国... 我们还是可以想进就进不想进就不进的
发表于 2006-7-2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烦的来妈比
发表于 2006-7-2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完没完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昔日魔戒依在2006-07-28 16:34发表的“”:

你觉得对着攻击很好玩吗?整天吵架很有意思吗??你觉得有意思,那我没话说了
前提是如果你被人攻击了。..那你是"打不还手"咯!
必要的对干还是需要的。.人都有脾气...
不能因为上一个论坛而搞的自己没脾气~~~
斑竹吃什么的???应该直接删帖不就得了。...
用的着大惊小怪...封ID....
不能利用特权.压迫老百姓
发表于 2006-7-2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封几天要吵几天了...
没事惹小镇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06-7-2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芸薹生2006-07-28 16:34发表的“”:


发泄有专门的发泄区,喜欢发泄别人的,首先要经得起旁人的发泄,这才有资格嘛。
论坛不是理想国,更不是乌托邦。

.......
在没纠纷的情况下..和有纠纷的情况下..
我还是相信.没多少人是看过这些规定的.....
因为大家都觉得无所谓....上个论坛吗..
放松放松自己....
既然有发泄区..那么你做为斑竹.不是很有权利吗..
把帖子直接转到发泄区咯..
做斑竹为了什么...是为了服务论坛.不是吗?
那么我问你.你做到了没.....???
..不是用别人没有的权利来压人..
发表于 2006-7-2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片黄呀
发表于 2006-7-28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他妈的跟劳资说那么多大道理

劳资乡下人  就是喜欢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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