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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09:17 接受
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08:56 不是不想珍惜,已经到这个地步了
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09:13 好主意
miyawy 发表于 2011-12-4 09:35 孩子都生了,闹离婚!如果当初不喜欢,就不要搞出人命来嘛?有没有责任心啊?想想你家娃娃的感受!我老公就 ...
ashayan 发表于 2011-12-4 09:34 到什么地步
火の子 发表于 2011-12-4 09:27 那你把详细资料给我吧~我好深入研究研究~防止万无一失~
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09:55 算了,现在不给,我现在纠结怎么快点解决的
火の子 发表于 2011-12-4 10:34 好的 以后需要就叫我 专业的哦
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09:54 晕倒,还要珍惜什么啊,闹到我单位,我领导都说她是不是脑子不正常,上班时间来单位干嘛
bestoo 发表于 2011-12-4 14:26 LZ上个老婆照片看看,能不能搞定
miyawy 发表于 2011-12-4 13:36 她这么做是过分了点,但是谁造成的呢?
佳丽 发表于 2011-12-4 14:32 她自己造成的,我6点要去工地,她吃饱了8点45分来我单位
miyawy 发表于 2011-12-4 14:54 对于一个决心要离婚的人,说再多也是无义!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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