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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致远高级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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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一体化教书育人的工作,在学校行政指导下,设立高中学生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本委员会旨在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本委员会系学生家长自愿组织,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第四条:本委员会组成成员由学校、年级组与家长协商提名产生。

        第五条:本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委员会的统一活动,须经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第六条:本委员会聘请学校德育处主任两名,年级组长为顾问.
第三章 任 务
      第七条;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青少年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第八条: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督促子女认真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和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能力、有知识的文明学生。
         第十条: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要教育子女成才报国,为配合学校培养新世纪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第四章 制 度
         第十一条:本委员会成员实行不定期到校制度,加强和学校的联系。(亦可采取信访和电话联系方式),每学期定期活动1-2次。各委员要及时向学校反馈所在班级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本简章经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试行。
发表于 2006-7-2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发了干吗?
发表于 2006-7-2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也每必要这样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宿命傳說于2006-07-24 18:45发表的“”:
灌水也每必要这样吧
...看看我发在什么版块了.在致远可以的吧?都是学校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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