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部落论坛创建于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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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公证

 
发表于 2011-3-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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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是一定的,问题是你怎么对待这个现实!不排除有很多人拜金,但并不是每一个都这样的!
发表于 2011-3-7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应和不答应都不行。。。你这个问题没什么好问的
发表于 2011-3-7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miyawy 发表于 2011-3-2 18:02
难道你认为现在的女的都是为了钱?

好女孩,不都是为了钱!
现实点的女孩,大多数是为了钱!
男孩,
反之亦反之!
发表于 2011-3-7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yawy 的帖子

是啊,可是不结婚女的会同意么,女的会放心么,女的还会和他在一起么?
发表于 2011-3-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依然vip华东 的帖子

对的咯,社会呼吁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大家前期搞搞清楚,省的给法院没事找事。
发表于 2011-3-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3-7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eizhongjia 的帖子

现在不是楼主在问吗?就是他自己也在疑惑要不要在一起了,你看清楚再说吧!
发表于 2011-3-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爱她就不要公正。非常伤感情,除非女方先提出。男方就照做。反正我是不会主动提出的!
发表于 2011-3-7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yawy 的帖子

我说的是和领证一样的道理,给自己个名分,一个保障。

再说,婚前财产公证怎么了,本来就是爸妈给的那部分,又不属于自己更别谈分女的一半了。
发表于 2011-3-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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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男人的男人 发表于 2011-3-7 22:57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的,但从感情层面上来说有确实点伤感情! 如果你是富人阶级:年入200万以上,净资产 ...

赞成,如果男方,女方经济都差不多的话,的确不需要了。差异大的话,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现在家庭矛盾,闹上法庭的。[敏感词语]不离十的都是因为财产
发表于 2011-3-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eizhongjia 的帖子

我和你有沟通问题,我想还是就此拜别!
发表于 2011-3-9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yawy 的帖子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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