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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qq新闻]**部明确警车九类违规行为 公民举报可获奖

发表于 2010-5-3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部明确警车九类违规行为 公民举报可获奖
2010年05月02日17:41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253) 字号:T|T
中新网5月2日电 中国**部网站日前发文,规定九类行为属警车违规行为,公民可实名举报,经核实后,举报者可获得100至500元的奖励。

为了鼓励公民举报**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推进**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部日前在其网站公布《**部奖励公民举报**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

办法明确,公民对以下违规问题的举报,**部专项治理办公室核查属实后,视情予以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一)**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5、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6、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7、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8、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9、非法生产、买卖警车及其号牌等专用标志,或者使用警车及其专用标志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0、违法扣留、扣押的;

11、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12、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违规问题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可以酌情予以奖励。

《办法》中规定,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经报**部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确定奖励的对象,并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确定奖金数额,奖金一般为100元至500元。

办法还说明,公民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电话:010—66262212;传真:010—66262277;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部警务督察局专项治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向**部举报**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0-5-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的问的是:公车私用举报有钱吗???
发表于 2010-5-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的是,我可以拦警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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