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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790521

[转贴] 处女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2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威武~~~~
发表于 2010-3-2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话
发表于 2010-3-29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定要编个公务员的假新闻?
发表于 2010-3-2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熟女的话 那男人就不会死拉,而是爽  死  ..
发表于 2010-3-29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强 奸了还要主动配合?汗,那什么法 官呀,找个人 妖 强 奸他!
发表于 2010-3-2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女乃女乃的!是哪个法官,拉出来人肉!
发表于 2010-3-2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2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强悍了
发表于 2010-3-2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2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的离谱
发表于 2010-3-2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2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3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朝威武
发表于 2010-3-3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转贴的同学转贴的时候转得专业一点行不?
能不能把文章的时间别去掉
这文章出来是有时间的

2009年2月31日
发表于 2010-3-3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时,不主动配合**,导致**者***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大河网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宋丽在被**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伤,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发表于 2010-3-3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段的时间已经说明了这文章的真假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贴了
发表于 2010-4-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道就是那么现实
发表于 2010-4-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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