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明村,位于市政府规划的三大新城之一的南桥新城的金海路东侧、北至南奉公路、南至郊环G1501、东至市河道金汇港,地理位置优越,前几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鼓励下,先行先试,大兴土木建造了不少的农村自住用房,并招揽了外村居民购房,我们是靠工资吃饭的平民老百姓,只能倾注全家之力在光明村购得一自住房,为光明村的村级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但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南桥新城建设的加快推进,光明村被列入动迁基地,本想在光明村安居乐业、享受美好城市生活的愿望随即破灭,因为我们被列为了拆迁的对象。但是在这次拆迁过程中,事与愿违,整个流程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无《拟征地告知书》公示,无《拆迁补偿方案》公示,不召开拆迁动员协调会,不征询广大拆迁户的合理诉求,妄顾民意,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强夺民意,以一纸毫无公信力的无公章的光明村委会拆迁补偿协议为蓝本,毫无规则,“自选”动作不断,强行胁迫广大拆迁户签约,广大拆迁户沸腾,怨声哀悼,哪里还有公理可言,视百姓为无物。 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同一区域、同一性质的房屋,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补偿方案;其一,2011年光明村其中一幢楼还未封顶就急于拆迁,房屋置换,再加上百分之十的补偿,一幢多层房也以同样方案补偿,2014年至2015年也以房屋置换;其二,本已低的可怜的补偿标准,还要分小洋房和多层房屋补偿标准,小洋房13600元/平方米;其三,多层房屋12000元/平方米,在2008年到2009年对外销售期间,多层房反而高于小洋房500元左右/平方米的价格出售,而在这次拆迁补偿时却少于小洋房补偿,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光明村“一村三制”的拆迁方案是何方神仙高见,值得商榷,还是各方利益使然,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是否影射出现在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干部得头牛,老百姓得只鸡”。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还多次主动与相关单位反映,在2015年1月22日与区信访办反映,当得知光明村的拆迁问题就拒绝接待,2015年1月23日以及1月28日两次与村委会,动迁办协商,无果而返。2015年1月29日我们把诉求书送达区长、镇长各一份,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我们也知道有不少的退休老干部或其子女和现役官员或其子女在光明村购得与我们同样性质的住房,所触及的利益无以言表,大家只能心知肚明。 但是我们的利益也要得到维护,安居才能乐业,即使货币补偿也要相当于原地的新房价值,使我们能买得起房,这是我们的最低要求,我们也愿意配合南桥新城的建设,愿意配合政府积极搞好拆迁工作。也希望上级领导为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老百姓撑撑腰,做做主,过过问,理清事情原委,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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