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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流] “世纪审判”结果出炉 三星败北

发表于 2012-8-2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为文章全文:
  大家喜闻乐见的消息又来了,开展了将近一个月的法庭斗争之后,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侵权案终于要结束了。经过两天半的决议,苹果三星“世纪审判”的陪审团已经达成了一致仲裁,今日即在法庭上宣布最后的结果。根据前方媒体的报导,目前高兰慧法官已经宣布了如下结果:

-除了三款产品之外,三星的所有设备证实侵犯了苹果的'915“缩小放大”专利

-三星的多款设备证实侵犯了苹果的'381“迅速返回”专利

-三星的多款设备证实侵犯了苹果的'163“双击缩放”专利

-三星的多款设备证实侵犯了iPhone前部的'677商业外观设计专利

-三星的多款设备证实侵犯了iPhone后部的D'087商业外观设计专利

-三星多款设备证实侵犯了iPhone显示主屏的'305外观专利

-三星没有一款平板证实侵犯iPad的D'889外形设计专利——这是三星的首胜


   以上谈及的iPhone商业外观专利指代的是iPhone 3G。自此,苹果在此案中的每一项专利均被三星(大多数设备)侵权。据了解,法官声称苹果的所有专利均在合理范围,而三星的行为属于故意侵权,随后还宣布三星需要向苹果赔偿 1,051,855,000美元(10.5亿),与苹果先前声讨的25亿美元相去甚远。另外,法官并没有宣布三星侵权设备是否会禁售的消息。

  而在三星反诉苹果的判决中,高兰慧也公布了三星获得的赔偿金额: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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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5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三星分别就“世纪审判”结果发表声明
以下为文章全文:

  今天苹果和三星的“世纪审判”终于以三星败诉为结局暂告一段落。法官宣布三星侵犯了苹果六项专利,要求他们赔偿10.5亿美元。对于该仲裁结果,苹果和三星分别发表了官方声明。首先是来自苹果的声明:

  感谢陪审团的服务,谢谢他们愿意花时间来倾听我们的故事,很高兴最后我们的心声终于传达出去了。审判过程中如山的铁证证明三星抄袭的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苹果和三星之间的法律诉讼不是关乎专利和金钱,更多的是关乎价值。在苹果,我们重视原创和创新,全身心投入创造世界上最好的产品。我们生产这些产品是为了取悦我们的客户,而不是让竞争对手明目张胆地进行抄袭。法庭能够发现三星故意抄袭的行为,我们为之喝彩。它向我们传达了一条响亮而又明确的信息:剽窃是不对的。

  而三星的声明又是另一种论调:

  今天的裁决对于苹果来说不是胜利,对于美国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损失。它会使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变得更小,创新也更少,售价可能也会更高。很遗憾,一家公司可以利用专利法来垄断圆角矩形,或者是三星和其他公司日益完善的技术。消费者有选择权,当他们购买三星产品时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购买什么。这并不是这起诉讼或者其他目前正在进行的诉讼的必然结果。在这些诉讼中,有些已经拒绝了苹果提出的索赔。三星会继续创新,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12-8-2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文章全文:

  经过了又一周的激战之后,苹果和三星的律师终于有两天的时间可以稍作休息了。在过去的一周当中,这两家公司的口水战到底进行得怎么样了呢?也许你正忙于看伦敦奥运会,无睱关注苹果三星专利侵权案的最新进展,那么在列出这本次的“山寨主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过去几天内的曝光的劲爆消息:

 -三星:iPhone的设计是大势所趋 并不算特别详情

 -三星高管否认抄袭iPhone和iPad设计 称仅研究过详情

 -三星:我们与iPhone“天地之差” 模仿才有出路详情

 -苹果:三星至少要赔29亿美元详情

 -乔布斯曾警告三星:这东西是我们发明的 别来抄袭详情

 -三星:Galaxy Tab被退货是质量问题而非抄袭详情

 -拿什么拯救?三星绝密“抄袭iPhone”报告被苹果挖出详情

 -张冠李戴 半数电视观众误认Galaxy Tab为iPad详情

 -三星律师再耍花招 法官怒称“你故意的?”详情

  回顾上一周的“世纪之战”主要事件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新的内容。在三星设计师声称“比肩Jony Ive”、以及三星表示自家的产品设计灵感来自一碗水,与苹果设计毫无关系之后,国外网站Nicklazilla 似乎对此非常不满,于今日罗列出20项明显带有苹果印记的三星设计,同时把标题拟为“Samsung is Apple’s Biggest Fan”,以证明三星的抄袭的事实。

  想知道这20项三星设计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吧:

No.1抄袭产品:iPhone 3G/3GS
No.2抄袭产品:iPad 2
No.3抄袭产品:iPod touch
No.4抄袭产品:Maps应用的用户界面
No.5抄袭产品:App Store图标
No.6抄袭产品:零售店内部设计
No.7抄袭产品:iPhone 4/4S
No.8抄袭产品:Mac mini
No.9抄袭产品:MacBook Air
No.10抄袭产品:Smart Cover


No.11抄袭产品:iPad包装盒设计
No.12抄袭产品:Mircrophone应用
No.13抄袭产品:相机读卡器
No.14抄袭产品:iPad虚拟键盘
No.15抄袭产品:SMS/Messaging应用界面
No.16抄袭产品:部分iPad配件


No.17抄袭产品:iPhone充电器
No.18抄袭产品:苹果风格的电视广告(甚至聘请了同一名女主角)
No.19抄袭产品:USB线
No.20抄袭产品:Siri的用户界面

  如果你觉得法庭太过严肃,也可以欣赏由美国著名脱口秀主持人柯南•奥布莱恩(Conan O’Brien)带来的恶搞视频(详情),Enjoy Yourselves!

发表于 2012-8-25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仅限在美国市场吧
发表于 2012-8-2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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