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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怎么了?到底是谁对谁错?

 
发表于 2012-6-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棒球小子 于 2012-6-23 19:12 编辑

昨天晚上,看了《第四焦点》,内容是:机动车在规定的道路上以规定的速度行驶(60码),前方是绿灯。危险的一刻来了,一辆自行车无视红灯,直接闯了过来,机动车立马刹车。但是,惨剧还是发生了,骑自行车的人还是因为自己闯红灯,不幸被撞死了。事后,交通部门初步判断,自行车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部门这样处置的结果是: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但正因为骑车人已经死亡,机动车驾驶人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也体现了中国的人情味。   

请看事故图



同志们,大家说说看,中国的法律都是这样的吗?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况且是在交通法面前,我想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吧,不管是行人或者是驾驶员都应该遵守。之前看到个采访节目,也是关于行人闯红灯的被一辆车撞了,只是受了点伤而已,没危急生命。然后,当记者采访她时,她说:我是文盲,不认识什么红绿灯。最后,记者以这样的结束语说:希望这位女士说的是句气话,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试想一下,连小学生都知道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这位女士居然说不认识红绿灯。         如果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那么象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同志们,请对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chuang  hong deng.jpg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2-6-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故事很多。。。。之因为机动车有保险
发表于 2012-6-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说有车是富裕的象征,但现在车子已经普及了,有车并不是什么牛B的事情,现在要怪也只能怪自行车永远撞不过汽车咯,广告驾驶员面对那种无视红绿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只能饮恨!
发表于 2012-6-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号和事实是两回事。
发表于 2012-6-2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杆天平去称称就得知了
发表于 2012-6-2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狗屎的新交规一出台 行人 非机动车 电动车好像打了鸡血 在他们面前没有什么交通规则 交通法是用来出了事故后敲诈机动车方的有力武器
发表于 2012-6-2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6-2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安全法有一条 机动车应该在安全的情况下行驶。。。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下出了事故 交警都能用这条套你让你负上至少次要责任。。。天朝和谐威武啊~
发表于 2012-6-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你死了 赔你 100W  有什么用 你还是没命 花 啊,,,,,,
发表于 2012-6-2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太深了 咱解决不了
发表于 2012-6-2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2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人也是错的,错的人反而对的,谁对谁错谁说得清呢。
发表于 2012-6-2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操蛋的法律 操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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