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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人士--政军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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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刚(?~1645年)
    何刚,初名厚,上海县西渡(今本县境)人。崇祯三年(1630年)举人。曾向崇祯上书痛陈抗清治国方略,授兵部职方郎中。后隶属于史可法部下,为史器重。扬州被清兵围困时,辅佐史可法守城,城破投井而死(一说自缢于南城,又一说死于军中)。

韩畏三(1904~1952年)
     韩畏三,又名清泉、永德,化名治帮,小名韩八,今江海乡张翁庙村人。民国16年起先后为国民党部队班长、招兵委员、县公安队特务员等。民国27年春为丁锡三部浦东警卫总队第七中队长,旋为忠救军八支队二大队长。同年春至次年,韩指使部卒,抢劫茶亭河东宋和尚家棉花50包,以绑票方式勒索南桥市民钱友余及其母亲法币7000元(相等于300石大米),勒索三余乡农户籽花200包。在望霓桥处枪杀过路行人1名,在小关帝庙杀害道士王瑞昌、赵顺荣,在法华桥东杀害3名湖南籍要饭穷人。民国28年冬,任汪伪陆军第十三师五十二团团长。次年,韩因包庇南桥人李银和妾通奸案,不费分文将李家油车占为己有。同年驻泰日桥时,将从朱家宅内挖出的12000银元吞占3000元。韩部曾在头桥附近蔡家桥等处,不止一次“扫荡”淞沪游击队第五支队,打死打伤五支队指战员多名,并将30多名群众押至泰日桥严刑拷打,焚烧农民房屋。民国30年,韩部驻金丝娘桥时,又领兵至平湖县新仓镇挨户抢劫,逼死妇女谢逸仙。后韩因与伪副师长李燮宇发生争执而被降职。在整个沦陷时期,韩杀害无辜百姓10余人,搜刮民财置田390余亩,造房40余间,除开设三余油车外,还入股南桥三友棉布店、介福堂药店及法华、胡桥花米行等,人称“钞票公司”。民国30年拜黄金荣为老头子,购小洋房两幢,红木家具齐备,供大小老婆居住,雇用厨师、奶妈、丫环,自备小汽车。解放后,韩化名潜居上海,暗中与美蒋特务勾结。1951年9月,在嵩山路原良安旅社被捕,次年镇压于南桥镇。




    卫肤敏(1081~1129年)
    卫肤敏,字商彦,今萧塘人。北宋宣和元年(1119年)进士,历任秘书省校书郎、吏部员外郎、礼部侍郎等职。任校书郎时,宋徽宗赵佶令其往金国祝贺金主生辰,卫因金国不派人祝贺宋朝天宁节而将礼金放在边境就算完事。第二年,他再次出使金国,因保持气节不受屈辱而被羁留半年始归。

卫泾(?~1226年)
     卫泾,字清叔,原籍萧塘,后迁江苏昆山。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中状元,历任镇东军佥判、秘书省正字、中书舍人、吏部尚书、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等职。开禧三年(1207年)曾奏请诛奸臣韩胄,罢右丞相陈自强。后任潭州知州时与朱熹交好。韩 胄死后,卫奏请召还朱熹,但朱已死,又移檄刊刻朱熹诸经及四书注。卫著有《后乐集》50卷。清代学者沈德潜称誉“其人之挺然独立,百折不回,泾有如金石之坚贞者,而《宋史》不为立传,可怪也。”


李天民(?~1938年)
    李天民,小名炳照,化名李培,南桥镇人。先在水警中任职,民国16年间为松场水陆盐警总局警务长。参加青帮集团,倚仗姊夫沈梦莲权势,广收门徒,专事全县毒品购销,并在南桥镇南徐吴桥倪姓家私设毒品制造厂,又于自己家中开设大赌场。当国民党县公安局缉办时,李行贿收买门徒王某冒名被拘。县境沦陷后,经闵行汉奸唐右才介绍,拜闵行日军宣抚班长山下为师,成为本县头号大汉奸。旋纠集清末遗孽,将日军从闵行领来南桥驻扎。李任日伪治安会长。民国27年夏,偕同日军代表小川诱降丁锡三。丁杀死小川,并指派所部范根才设伏于闸港口,将李击毙。


陈海曙(?~1939年)
     陈海曙,字晓初,南桥人。道南师范毕业后,执教于公立乐育、蒙范等小学。民国4年,捐部分家屋为校舍,迁来修齐女校,改名代用女子高等小学。建新校改称县立第一女子高等小学,陈为校长。民国11年后劝学所改为教育局,陈为本县教育局长。至民国 16年,改任二科科长、县长秘书、县禁烟委员会委员等职,民国17年任县公款公产管理处主任。后患肺癌而故。


陆慎先(1901~1950年)
    陆慎先,又名陆祖德,绰号“陆瞎子”,南桥镇人。先后毕业于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和上海文治大学文科。回乡后历任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教师、县立农村师范讲习所所长、县立师范学校校长等职。北伐前参加本县国民党地下组织;北伐胜利后,为国民党本县党部负责人之一。民国16年双目失明,即入上海南市外侨设立的盲哑学校学习,一年后留该校任盲哑教师。后因生活不便而回南桥,巴结国民党县政、司法机关,包揽词讼和诉状。民国36年,相继创办《奉贤评论》周刊和《浦海导报》、《浦海报》三日刊,均自任主编,笔名“瞎记者”。抗战期间,为马柏生、丁锡三部智囊,并负责收取钱粮。抗战胜利后任县长马柏生的秘书。丁汤部队登陆本县时,陆系五县“清剿”小组成员,参与镇压丁汤部队的活动。并在地方上纠集恶霸势力,危害民众。1950年11月6日,苏南松江专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陆死刑,枪决于南桥镇。


姜日章(1901~1978年)
     姜日章,原名蓉初,南桥人。黄埔军校第六期肄业生,参加过北伐。民国20年任本县第一区区长、国民党县党部干事。抗战期间,先在国民党平汉铁路特别党部任职,后返沪充任汪伪和平军第四路司令部少将参谋长、松江漕泾区田赋征收主任等职。返奉后出任汪伪奉贤特别区区立初级中学校长、浦左农商银行总经理。抗战胜利后,曾任国民党中央调查统计局奉贤县室主任。1950年5月被捕,次年6月5日判处无期徒刑。1975年特赦回乡,1978年10月病死于苏州。姜30年代任区长时,经办南桥塘疏浚事宜,与会计陈式谦等结伙贪污,饱肥私囊,县内由此流传“区长姜蓉初,筑坝不开河;贪污捞钞票,花头实在多”的民谣。

[ 本帖最后由 无花果 于 2006-8-1 20:13 编辑 ]
发表于 2006-8-1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天民(?~1938年)
    李天民,小名炳照,化名李培,南桥镇人。先在水警中任职,民国16年间为松场水陆盐警总局警务长。参加青帮集团,倚仗姊夫沈梦莲权势,广收门徒,专事全县毒品购销,并在南桥镇南徐吴桥倪姓家私设毒品制造厂,又于自己家中开设大赌场。当国民党县公安局缉办时,李行贿收买门徒王某冒名被拘。县境沦陷后,经闵行汉奸唐右才介绍,拜闵行日军宣抚班长山下为师,成为本县头号大汉奸。旋纠集清末遗孽,将日军从闵行领来南桥驻扎。李任日伪治安会长。民国27年夏,偕同日军代表小川诱降丁锡三。丁杀死小川,并指派所部范根才设伏于闸港口,将李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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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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