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团区委积极为大学生搭建社会实践的平台,现提供团委见习岗位两个。学生可在团区委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全日制实习,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实习期间由团区委提供午餐;实习结束后,我们将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出具大学生实习鉴定。
应聘要求:
1、时间充裕,可进行全日制实习(3月-6月);
2、成绩优秀,品行优良,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3、有强烈的责任心、上进心;
4、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5、自行解决住宿及来往交通问题(机关有班车可以乘坐);
6、身体健康。
有意者请于2月20日之前将个人简历汇总邮寄或传真至团区委办公室。
地址: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12号楼A单元
邮编:201306
电话:38225125
38225185(传真)
联系人:杨伟杰
共青团南汇区委员会
2009年2月5日 |